里柯克(第4/9 页)
妙:牛津居然还能取得成就!
课堂教学在牛津所占的奇怪地位,更形成鲜明的对比。加拿大和美国的大学,上课对于培养学生十分必要,大有作用。我多次听见大学毕业生肯定他们从大学课堂所学到的东西跟在体育课、兄弟会、姐妹会和班卓琴曼陀铃俱乐部所学到的一样多。总之,上课成了大学生活的实在部分。在牛津却不然。我知道那儿也上课,甚至还可以记笔记,但是那些课都没有价值,对学生智力的开发没有多大作用。“这里的课真糟糕。”一个加拿大学生这祥告诉我。我问另一个学生是否如此,“糟糕不糟糕我说不清”,他回答说,“不过的确不高明。”还有一些说法是,“这里的课不重要。”“没人听。”“没有用。”“想听也可以去听听。”“没有什么坏处。”
甚至教授们对自己的课也不大热衷。要他们讲就讲;不叫他们讲,也不觉得丢面子。他们休养生息静待某年级学生去求他讲解。在牛津就有这样的教授,脑子休息三十年了。据说这样积累起来的脑力,功能无量。
据我了解,奇迹的关键在那些被称为导师的人。学生是从他们那儿(更确切说是跟他们一起)学到东西的。大家都同意这一点。然而导师之谜究竟在哪里,说来有点奇怪。“我们到他的屋子去,”一个学生说,“他点起烟斗和我们谈话。”“我们坐在他周围,”另一个学生说他只是抽着烟,跟我们一起评改练习。”从这种种例子可归纳出来一点:牛津的导师的工作就是让一群学生坐在一起,然后用烟子熏他们。受过四年系统烟熏的人,便成为成熟的学者。要是有人怀疑,不妨亲自去牛津一游,看看那烟子是怎么熏的。一个叫烟子熏透了的人,口头和笔下的英语都优美漂亮,任何其它的办法都培养不出来。
上面的话好像是在批评牛津的这一类教授。其实我并没有这样的意思。对牛津教授和他们的整个为人,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于教授,当代美国的时髦概念和英国的概念之间,的确有天壤之别。但是在往昔,在诸如H·W·朗费罗 之类的人还当教授的年代里,我们也有英国式的看法:教授被看作是一种受人尊敬的人,白胡子直挂到肚子上。人家总觉得他在大学里迷迷糊糊地荡来荡去,忘记了周围的世界;你向他点头他也看不见;对于钱他一无所知;对于做生意更是一窍不通。大学里的理事骄傲地称他是一个“赤子”。
另一方面他们满腹经纶,渊博精深。他们的学问据说绝无一丝烟火味儿,唯用于拯救灵魂,开发心智。
这一群教授最前面的是一个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