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治国安民3(第3/12 页)
逻、放哨,这是将领训士兵的营规;禁止*娼赌博、戒除
游逛懒散,使他们出语谨慎、尊敬长辈,这是为父为兄者
教育子女、弟妹的家规。身为营官的人,对待士兵就像对
待自己的孩子、弟弟,使他们都能学有所成,出类拔萃,
那么士兵就会对你感激不尽!练习技艺,要做到使用大刀
长矛既要能保护自身,又能消灭敌人;打枪**要既能命
中目标,又要能打得很远。练习阵法,要做到同进同止,
步调一致;登山时不混乱,涉水时不混杂,总而言之,这
一切就是讲究一个“熟”字。技艺练得精熟了,一个人就
可以抵挡几十个人;阵法练得精熟了,千万人的大军就像
一个人似的,号令、行止整齐划一。
崇廉尚俭,取信人心
士兵在思考、观察问题时,凡事都要与金钱联系起
来。如果营官在钱财一事上一丝不苟,那么士兵对他不但
敬畏而且钦服;相反,营官如果贪图钱财、行事不正,那
么士兵心中就会不服、讽刺议论,不光是在克扣军粮冒领
军饷之后议论营官,就是营官喜欢在军中多任用安插亲戚
本家,喜欢应酬上司和朋友,拿营中公款来谋求个人的私
事,这也就是消耗浪费军资军饷,也招引兵士的讥刺议
论。若要使军心畏服,必须首先提倡廉洁正派的风气;若
要形成廉洁正派的风气,首先必须崇尚俭朴。不随随便花
费一文钱,那么就保证了营官本身清廉;不出于私心引用
一个人,就保证全营官军廉洁奉公。这样,不仅士兵们对
之敬畏信服,连鬼神都会深表钦佩!
在与敌作战方面,则鼓励兵勇勇敢作战,多多杀敌,
除了平时训教外,更辅以物质赏罚。曾国藩在《晓谕新募
乡勇》中规定:
临阵有能杀贼者:功赏银十两,并赏八品军功。
杀贼二名者:功赏银二十两,并赏六品军功。
杀贼三名以上者:除功赏银三十两外,随即奏请发
营,以千把总补用。
拿获长发贼:每名赏银二十两;短发贼:每名赏银十
五两。
拿获贼马一匹:即以其马充赏;如不愿要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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