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传忠录7(第8/13 页)
于动,其
所以恒于动者,皆相火之所为也。故人自有知之后,五志之火为物所感,不能不动,为之动
者,即《内经》五火也。相火易起,五性厥阳之火相扇而妄动矣。火起于妄,变化莫测,无
时不有,煎熬真阴。阴虚则病,阴绝则死。
据丹溪此论,则无非阐扬火病而崇其补阴之说也。第于此而浅视之,则若或近理,故易
动人;于此而深味之,则意识皆幻,大是误人,余请精绎其义,用解后人之惑何如?盖自一
元初肇,两仪继之,则动静于斯乎见。而阳主动,阴主静也。自两仪奠位,而五行布之,则
气质各有所主,而火主热,水主寒也。此两仪动静,为五行之先天。先天者,性道也;五行
寒热,为两仪之后天。后天者,变体也。先后之理,有可混言者,有不可混言者。其可混者
,如火本属阳,即言火为动,若为不可也。其不可混者,以阳为元气之大主,火为病气之变
见,而动乃阳之性道,安得以性道为病变,而言凡动皆属火也。即自天人论之,则曰天行健
,岂天动即火乎?又曰君子以自强不息,岂人动即火乎?使天无此动则生机息,人无此动则性
命去,又何可以火言动乎?若谓之火,则火必宜去,而性亦可去乎?若谓凡动皆属火,则岂必
其不动而后可乎?夫以阳作火,词若相似,而理则大倍矣。故在丹溪则曰阴虚则病,阴绝则
死;余则曰阳虚则病,阳脱则死,此机微疑似中,有毫厘千里之异,临岐者不可不详察也。
或曰∶子言虽是,第未达丹溪之意耳。如曰五脏各有火,五志激之,其火随起,以致真阴受
伤,阴绝则死者。岂非因动生火乎?予曰∶此或因情欲之思动火者,止有一证,如欲念不遂
,或纵欲太过,致动相火而为劳为瘵者,诚有之也。此外而五志之动皆能生火,则不然也。
夫所谓五志者,喜怒思忧恐也。经曰∶喜伤心,怒伤肝,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五脏既
受此伤,则五火何由而起?又曰∶喜则气散,怒则气逆,忧则气闭,思则气结,恐则气下。
此五者之性为物所感,不能不动,动则耗伤元气,元气既耗如此,则火又何由而起?故经曰
∶五脏者,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可见脏不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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