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妇人规3(第2/19 页)
。又郁怒动肝,胸胁胀痛,大便不利,脉弦而滑,此气逆之实
证也。又恶露未尽,瘀血上冲,心腹胀满,疼痛拒按,大便难而小便利,此血逆之实证也。
又凡富贵之家,保护太过,或过用人参术,以致气壅;或过用糖、酒、炭火,以致内
热;或产本不虚,而妄用大补之药,以致增病,此调摄之实证也。又或因产过食,恐其劳困
,固令勉强,以致停蓄不散,此内伤之实证也。以上诸证,姑举要者以见其概。然既有表邪
则不得不解,既有火邪则不得不清,既有内伤停滞则不得不开通消导。且人有强弱,产有虚
实,病有真假,治有逆从,固不可以同日语也。观《六元正纪大论》曰∶妇人重身,毒之何
如?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此自经常不易之**,亦何庸赘辨之若此。第因丹溪之言,
人多偏执,故不得不详尽其说,以解后人之惑也。诸虚实治法详具后条。
论产后三禁(四七)
属性:观《病机机要》云∶治胎产之病,当从厥阴证论之。宜无犯胃气及上二焦,是为三禁,
谓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发其汗,则同伤寒下早之证;利大便,则脉数而伤脾;利
小便,则内亡**,胃中枯燥。但使不犯三禁,则营卫自和,而寒热自止矣。凡用治之法,
如发渴则白虎,气弱则黄,血痛则当归,腹痛则芍药。大抵产病,天行从加减柴胡,杂证
从增损四物,宜察脉证而用之。详此说虽为产育之**,然病变不同,倘有是证,则不得不
用是药,所谓有病则病受之也。第此经常之法,固不可不知,而应变之权,亦不可执一也。
产后腹痛(四八)
属性:产后腹痛,最当辨察虚实。血有留瘀而痛者,实痛也;无血而痛者,虚痛也。大都痛而
且胀,或上冲胸胁,或拒按而手不可近者,皆实痛也,宜行之散之。若无胀满,或喜揉按,
或喜热熨,或得食稍缓者,皆属虚痛,不可妄用推逐等剂。
凡新产之后,多有儿枕腹痛者,摸之亦有块,按之亦微拒手,故古方谓之儿枕,皆指为
胞中之宿血,此大不然。夫胎胞俱去,血亦岂能独留?盖子宫蓄子既久,忽尔相离,血海陡
虚,所以作痛。胞门受伤,必致壅肿,所以亦若有块,而实非真块。肿既未消,所以亦颇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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