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传忠录5(第2/10 页)
则神气为之消靡,外形伤则肢体为之偏废。甚至肌肉尽削,其形可知,其形既
败,其命可知。然则善养生者,可不先养此形,以为神明之宅,善治病者,可不先治此形,
以为兴复之基乎。
虽治形之法,非止一端,而形以阴言,实惟精血二字足以尽之。所以欲祛外邪,非从精
血不能利而达;欲固中气,非从精血不能蓄而强。水中有真气,火中有真液,不从精血,何
以使之降升?脾为五脏之根本,肾为五脏之化源,不从精血,何以使之灌溉?然则精血即形也。形即精血也,天一生水,水即形之祖也。故凡欲治病者,必以形体为主;欲治形者,必以
精血为先,此实医家之大门路也。使能知此,则变化可以无方,神明自有莫测。
然用此之法,无逾药饵,而药饵之最切于此者,不过数味之间,其他如性有偏用者,惟
堪佐使而已。亦犹饮食于人,凡可口者,孰无资益,求其纯正无损而最宜于胃气者,则惟谷
食,类可见矣。或问余以所宜者,果属何物?余则难以显言之。盖善吾言者,必如醴如饴,
而不善吾言者,必反借此为射的,以资口吻之基矣。余故不能显言之,姑发明此义,以俟有
心者之自悟。
脏象别论(十八)
属性:脏象之义,余所类于经文者不啻详矣,然经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后异者
,俱不可以不辨也。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气。虽五脏皆有气血,而其纲领,则肺出气也,肾
纳气也,故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也。血者水谷之精也,源源而来,而实生化于脾,总统
于心,脏受于肝,宣布于肺,施泄于肾,而灌溉一身。所谓气主嘘之,血主濡之,而血气为
人之橐,是皆人之所同也。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则脏气各有强弱,禀赋各有阴阳。脏有强
弱,则神志有辨也,颜色有辨也,声音有辨也,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饮食有辨也,劳
役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辨也,刚柔有辨也。强中强者,病其太过,弱中弱者,病其
不及。因其外而察其内,无弗可知也。禀有阴阳,则或以阴脏喜温暖,而宜姜、桂之辛热;
或以阳脏喜生冷,而宜芩、连之苦寒。或以平脏,热之则可阳,寒之则可阴也。有宜肥腻者
,非润滑不可也;有宜清素者,惟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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