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居官不败4(第6/10 页)
,加以三口、五口通
商,长江通商,生计日蹩,小民困苦无告,迫于倒悬。今若听
洋人行盐,则场商贩之生路穷矣;听洋人设机,则行店囤积之
生路穷矣;听小轮船入内河,则大小舟船水手、舵工之生路穷
矣。”当他发觉洋商违例私运盐米,违反条约规定的情况后,
愤怒指责英国人“白齐文所犯情罪重大,至今未将该犯交出,
即系洋官袒庇之明证。”坚决主张中国“凡立一法,出一令,
期在必行。”强调此后于船只经过之处:“令洋船停泊候查,查
出之后,令洋汉一律严惩。”对于洋商无理提出减轻落地税,
加收华商行商税银的要求,曾国藩立即照会对方“批驳不行”。
随后,洋商又怂恿公使对总理衙门施加种种压力,企图逼迫撤
去落地税,曾国藩一针见血地指出:外国人这样做的目的,乃
是为了能“垄断独登”。因为,洋人“惟逐利居奇,是其本
性”。建议总理衙门洞察其好,善筹对策。1**7年,当外国侵
略者借修约之机,提出在中国设电报、筑铁路等要求时,曾国
藩多次在奏折和给友朋的书札中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他说:
“小轮舟、铁路等事,自洋人行之,则以外国而占夺内地之利;
自华民之附和洋人者行之,亦以豪强而占夺贫民之利,皆不可
行。”又说:“至铁路、轮船、行盐、开栈等事,害我百姓生
计,则当竭力相争。”因为,在“今日中国多事,洋人方张,
我不能因曲徇和议而不顾内地生民之困”。他在这个问题上总
的“力争”方针是,作为一个中国官吏,应在对外交涉过程中
极力为“小民生计”着想,这是天经地义之职责所在。他说:
“总就小民生计与之切实理论,自有颠扑不破之道。”如果洋人
争辩不休,要挟多端,也要力争。“即使京师勉强应允,而中
国亿万小民穷极思变,与彼为仇,亦断非中国官员所能禁止。
中国之王大臣为中国之百姓请命,不患无辞置办,甚至因此而
致决裂”也不要怕,因为“我以救民生而动兵,并非争虚议而
开衅,上可以对天地列圣,下可以对薄海苍生”。所以在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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