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居官不败4(第5/10 页)
的
英国人李泰国妄图以英国海军大尉阿思本为舰队司令,舰上
全用英国人,阴谋使这支中国购买的舰队成为外国人所控制的
侵华工具。曾国藩认为,这是喧宾夺主,“前则大掠资财,割
剥遗黎,口后则百端要挟,损我国威。”他明确指出:“洋人本
有欺陵之心,而更授以可陵之势;华人本有畏怯之素,而又逼
处可怯之地。”这种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的引狼人室的作
法万万使不得。曾国藩坚持民族大义,维护国家主权,经过深
恩熟虑,提出了妥善解决此事的两条对策。下策是于所购七船
中“酌拨数船,与阿思本统带,配用洋兵。拨数船与蔡国祥
(按:蔡氏时为湘军将领)统带,配用华兵”;上策是给洋兵
“赶即拨给薪工经费,责成阿思本迅速押带回国,并将狡狯异
常之李泰国趁势革退,不准再干预中**务”。至于所费一百
多万两银子,要尽数索回。“即使全不能收回,亦属无关紧
要。”应以维护主权为重。在曾国藩等人的“苦争”和坚决反
对之下,“李泰国先生失掉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之肥缺,阿思
本舰长没有当成一名满清的水师提督。”
在关于西方列强利用通商条约掠夺中国资财,扩大经济侵
略特权的问题上,曾国藩表现了既在总体上“坚守条约”的一
面,又体现了他即使条约已定,在有关问题上也应“苦争”和
抗拒的一面。当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英、法、俄等国逼签的
有关条约中的通商条款公布以后,曾国藩对外国商品倾销中国
市场的危害性予以特别关注。他主张改变以大臣“统辖江、
楚、苏、渐、闽、粤六省数千里之远”,以至形成“鞭长莫及”
的状况,强化地**权以应付“自轮船入鄂以来,洋人踪迹,
几遍沿江郡县,或传教于僻壤,采茶于深山”的局面。对于洋
人以条约为凭恣意扩大条约以外如在中国建造铁路、私运盐米
贩卖剥夺“小民生计”,传教城镇乡村“以邪教诱惑”残害中
国人民之事,曾国藩分别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抗争。他反复指
出:“军兴以来,中国之民久已痛深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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