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12 页)
·伍斯特啦。昨天晚上我是请果丝·粉克-诺透小酌来着。”
“哦,是这样啊。”她哈哈大笑,其声效有点超过了本人病体所能承受的范围。但话说回来,达丽姑妈一开心起来,棚顶向来是要震落点水泥灰的。“粉哥-挠头啊。老天保佑他!这水螈王子还好吧?”
“还在危害人间呢。”
“狂欢宴上他又演讲了?”
“讲了。我可是大吃了一惊,本来还以为他会面红耳赤地拒绝呢。结果呢,大伙儿举杯祝酒的时候,他就突然跳起来,借用阿纳托的话,是一副‘满满不在乎’的样子,真叫我们大伙目瞪口呆。”
“有如惊弓之鸟,是吧。”
“恰恰相反,镇定得招人讨厌。”
“嗯,他倒是有进步。”
我们想着心事,半天没有说话。遥想那个夏天的午后,果丝在伍斯特郡达丽姑妈家里做客,由于机缘巧合,果丝装着满肚子汹涌澎湃的黄汤,在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年度颁奖仪式上对小学生们发表了一通演讲。
有件事我一直搞不清楚。每次讲某人某事的时候,要是之前就提过这个某人,我总不晓得开头作多少铺垫是好。这个问题呢,得从各个角度加以斟酌。就拿眼下这个话头来说吧,假若我默认诸位读者对果丝·粉克-诺透了如指掌,继而开门见山,那么,有些客官没有一字不落地听我讲故事,可就要云里雾里;但另一方面呢,要是进入正题之前先把此人八大卷生平事迹一一道来,那么,那些一字不落的老兄就要打着哈欠念叨:“听过啦,闲话少说吧。”
我琢磨着只有一个办法:对第一伙兄弟言简意赅地澄明来龙去脉,同时对第二伙兄弟挥手致歉,叫他们还是先花个一两分钟走走神,容我稍后再续。
这就解决了。说起这果丝呢,他是我的一位老朋友,长着一张鱼脸,自打成年以后就躲在乡下,献身于水螈研究事业。他把这些小友养在玻璃箱里,以不知疲倦的双眼观察其习性。可以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遁世者——要是大家碰巧会用这个词,那就保准没用错。根据比赛记录来看,要他凑在精巧如贝壳的耳畔说两句甜言蜜语,再顺理成章地选购铂金戒指,获准完婚,就算等到猴年马月,也没什么胜算。
但是,爱神自有安排。某日,果丝与玛德琳·巴塞特不期而遇,立刻如一堵砖墙般轰然倒在她裙下。果丝告别了隐居生活,展开追求,在经历了数不尽的兴衰波折后,终于大功告成,不出几日,就要套上礼服西裤,别上栀子花,走上圣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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