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4/12 页)
纳托给咱们准备了什么呀?”
“反正不是给你准备的,你个小馋虫。今天中午我约了小说家波摩娜·格林德尔来用饭。”
“我很乐意见见她。”
“哼,你见不到。今天这事儿只有我和她两个人面谈。我想请她给《香闺》写个连载。至于我找你呢,是叫你去布朗普顿路的一家古董店——过了小礼拜堂就是,很好找。我要你去古董店鄙视一只奶牛盅。”
我没听懂,心里只觉着面前这位姑妈正在胡言乱语。
“去什么做什么?”
“店里有一只十八世纪的奶牛形的奶盅,汤姆今天下午要去买。”
我顿时眼前一亮。
“啊,是件银器是吧?”
“对,奶油壶一类的玩意儿。你去店里叫他们拿出来给你瞧,然后对着那东西表示轻蔑。”
“目的何在?”
“当然是弄得他们心里没底啦,笨蛋。好让他们疑惑、心虚,然后才好砍下一点价钱。买得便宜,汤姆心里就高兴。我要他保持好心情,因为要是能签下这位格林德尔写连载,那我可得叫汤姆出一小笔血本。这些畅销女作家漫天要价,真是罪过。好了,马上给我赶过去,对那玩意儿摇头吧。”
我对好姑妈们一向言听计从,但是此刻我不得不表示吉夫斯所说的nolle prosequi[4]。虽然吉夫斯的醒神饮品如施了魔法般见效,但即便是服用之后,也没法叫人大摇其头呀。
“摇不得,今天不行。”
她盯着我,右边眉毛充满谴责地上下挑动。
“哟,怎么回事儿?哼,要是你昨天灌多了黄汤,脑袋不胜摇晃,撇撇嘴总可以吧?”
“啊,那成。”
“那快去吧。还要倒抽一口冷气,再‘啧啧’两声。啊,对了,还要说它看着像是现代荷兰玩意儿。”
“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据说这种奶牛盅最要不得。”
她住了口,若有所思地打量我可能略似行尸的面孔。
“这么说,你昨晚又花天酒地去了,是不是,我的小山雀?真不可思议,每次见你,你都像是刚从堕落场回来。你有没有离了酒盅的时候?睡觉的时候也喝着?”
我对这一中伤加以驳斥。
“真是冤枉我了,姑妈。除非是特别的节庆日子,我在酒桌上一向克制有道。一杯开胃鸡尾酒、一杯正餐葡萄酒,饭后可能再来一杯咖啡酒,这就是我伯特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