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10/11 页)
的习惯,想到此处,我才又振作精神,克服了一时的软弱。
简而言之,心理上的不安,再加上比较纯粹的身体上的痛苦——这主要集中在那较有弹性部位以及小腿和脚腕处,最终瘫软在金厄姆庄园大门口的这个伯特伦·伍斯特,已经和邦德街以及皮卡迪利那个无忧无虑的“不乐哇儿地爷[3]”判若两人。
就是不知道内情也能发现,金厄姆庄园今天晚上很有点声势浩大。窗子上灯火通明,音乐声不绝于耳,再走近一点,就能分辨出错杂的脚步声:有管家、门房、司机、客厅女侍、清洁女佣、厨房丫头,无疑还有厨子,大家都忙着翩翩起舞。我觉得最贴切的形容莫过于那句“夜色是狂欢的喧嚣[4]”。
狂欢是在一层举行的,房间落地窗正对着车道,我此刻就正朝那些落地窗进发。乐队奏的不知是什么曲子,节奏感十足,要是在平常,我敢说双脚就要忍不住跟着旋律舞动,不过我还有重任在身,可不能在石子路上先踢踏起来。
我要的是那把后门钥匙,而且是马上要。
我环顾舞会众生,一时间却找不到赛平思。不过很快他就进入视线,那姿势是优雅灵活得令人瞠目。我“嘿赛平思”了几声,但是他正专注手头的工作,无心他顾,直到他踩着节拍转到我食指可以戳到的范围内,我在他肋下迅速一点,这才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出乎意料的一击让他被舞伴绊了一下,他异常严肃地转过身。等他认出是伯特伦,冷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惊讶。
“伍斯特少爷!”
我没心情跟他拐弯抹角。
“少来少爷,快来后门钥匙,”我简明扼要地说,“把后门钥匙给我,赛平思。”
他似乎没能领会要点。
“后门钥匙,少爷?”
“没错。布林克利庄园的后门钥匙。”
“留在庄园啊,少爷。”
我啧啧两声,老大不高兴。
“别开玩笑,亲爱的管家,”我说,“我蹬着脚踏车骑了九英里,可不是来听你讲笑话的。就在你裤子口袋里。”
“不,少爷,我交给吉夫斯先生了。”
“你——说什么?”
“对,少爷。我来之前,吉夫斯先生说晚上休息前想在花园里散散步。他说过后会把钥匙留在厨房的窗台上。”
我呆望着他。只见他眼光清澈,手也很稳。完全不是管家多喝了几杯的模样。
“你是说,钥匙一直握在吉夫斯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