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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快打消了她的幻想。
“这么说,我们就不会再见面了。”
“我们还可以再见面。”我望着她矮胖的身子,“你多大了?”
“二十一岁。”
“胡说。”
“二十。”
“十八吧?”
“去你的。我足足二十岁。”
“我有个要求。”她嗤之以鼻。“对不起,是一个建议。其实我正在等一个人……一个姑娘……从澳洲回来。往后两三个星期里我很需要有个伙伴。”她咧开嘴大笑起来。“我是在为你提供一份工作。在伦敦就有这样的机构,专门为人家提供护送者和伙伴。”
她还在笑:“我很希望你能跟我上去。”
“不,我提出的条件是认真的。你的漂泊是暂时的。我也是。咱们就一起漂泊吧……一切开销我来支付。不搞性关系。只是伙伴关系。”
她的手腕内侧互相摩擦着,又绽出笑容,耸耸肩,似乎再发一次疯也无关紧要了。
我开始和她有了来往。如果他们还在对我进行监视,那是他们的事情了。我认为这对促成事态反而有所帮助。
娇娇是个怪人,像雨一样严肃——伦敦的雨,因为她很少非常干净过——完全没有野心或卑劣行径。她完全投入了我为她指定的角色。我们一起轻轻松松地逛电影院,逛酒吧,逛展览馆。有时我们一整天都待在我的住处。但是从不例外,每天我都在夜里某一时刻送她回她的斗室。我们常常坐在桌旁看报看杂志,一看几个小时,不说一句话。七天以后,我觉得我已经认识她七年了。我每星期付给她四英镑,提出要给她买些衣服,并为她支付数目不大的房租。她接受了我在马莎百货买的一件紧身内衣,此外别无他物。她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能,把看我们的每一个女孩子都打发走。我则对她近乎疯狂地忠诚,那是从另一个女人身上转移过来的。
她总是很平和,像一条忠实的狗,哪怕是给它最小一块骨头,它都感恩戴德。她很有耐心、不生气、很随意。我拒不谈及艾莉森,也可能是娇娇不再相信有这样一个人。她以包容一切的大度接受了我“有点精神失常”的事实。
十月的一天晚上,我知道自己睡不着,便提出带她出去玩,她想去哪里都可以,只要在一夜车程之内就行。她考虑了一下,说天晓得为什么,就去巨石阵吧。于是我们便驱车前往巨石阵,在影子依稀的巨石周围散步。已是凌晨三时,寒风吹拂,头顶上行云如流水,沐浴在月光中,不时传来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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