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婷(第2/6 页)
知那笔尖是金的,说不定随手抛在水沟、路边,正好让我捡着。
父亲先接电报,见是洋装钱粮全军覆没,笑骂一声糊涂,仍去泡他的功夫茶。数日后见我满脸丧气进家门,心中明白大半,追问:“夹子也丢了!”半晌相对嗒然无语。
我的夹子向来有三:稿纸、地址本、笔。
一九七九年我生日恰好《致橡树》在《诗刊》发表。老父特物色一株好笔镌几个字送我。时值有老派克在手,目不邪视,顺手贬入冷宫,久不问津。父亲提醒,找出来也不灌水,随便一蘸就写几个字:“曾经沧海”。不料这笔能通人性,一触手便摇头摆尾,写出的字迹该瘦的地方纤纤,该肥的地方盈盈。这时猛然听到蝉声逼人,天气炎热,又觉肌肠辘辘,还闻到花香淡淡拂面,原来父亲在我书桌上插了一朵红玫瑰。
这又写了《神女峰》,写了《会唱歌的鸢尾花》。红颜薄命,美笔难再。有次出访,外国同行和我交换礼品,我翻遍小提包,名片也都分赠干净,人家是须眉男子,否则我真愿意将个珠绣提包赠他,无奈只好拔出钢笔,强装笑容,眼睁睁任它闷在他人的衣袋里远去,呼救之声依稀可闻。呜乎!
这以后,舅舅从美国带给我一对精装笔盒,华贵则华贵矣,只作壁上观,不能操持日常家务。我家夫君因为种种微绩所奖之笔成打,团团围坐笔筒里,试一支便叹一口气,缘份未到呀。
这时写东西,不是突然摔下一大滴墨水来,便是屡屡划破稿纸。粗的笔划浑浊粗鄙,细的笔触小里小气。不得不回信便像喝醉了一般,写到末了,不耐烦到极点,竟恶言以对,活该朋友们倒霉。
还是我小妹,不过读五年半书便插队去,回来工作又考计院函授,成绩门门前列,单位奖一支金笔,拿来“进贡”,真是柳暗花明。
不过,再不携它出门,怕被窃,怕失落,怕被我自己当礼品送掉。
有时读某些好心的文章,真想告诉搞评论的朋友:倘若我的文字园地里长出什么奇花异草,全是我的笔玩的把戏。如果你在哪道坎摔了一个大跟斗,摸摸头上肿起的大包,别骂我。也许那时我的手中只有徒具笔形的塑料或钢铁片而已。
笔魂何在!
下 篇
一支好笔在手,香茗袅袅在侧,美诗美文并不即时瓜熟蒂落,还有不少旁枝末节呢。
过独身生活时,每日从高温操作的流水线下班,进家门先用抹布将桌椅床柜擦拭一遍,再双膝跪在地上,将方砖搓洗得赤红,虽然鼓浪屿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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