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5/5 页)
那么多好吃的。太占他们便宜了,不行,不能再去了!”
工作人员头疼道:“可是除了那家店,没有别的店愿意雇佣你了哦,连桑。”
小孩太小了,宠物店的工作还是托了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才给安排上的。一般店家,谁敢请这么小的孩子去干活!
连桑咬咬牙,坚定道:“没关系,我可以捡破烂!”
工作人员:“等下,你要捡破烂?!”
连桑挺了挺胸膛,一身正气:“师兄和老师都说了,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靠自己的努力所得,就是好工作的!”
说罢这话,小家伙贼快地跑到附近便利店买了个大袋子以及一双塑料手套。
一边“哼哧”“哼哧”地戴着手套,一边自言自语:“手要留着中午吃饭,不能弄脏,万一没水洗咋办……”
工作人员抬头望望晨光,早餐才刚吃完就惦记起午餐了……
不是,你都要捡破烂了还这般贼讲究?!
以及捡破烂这事,小孩你是认真的吗?这画面要是播出去,他们节目组还能活吗?
于氏集团董事长家的小孩,大明星连清家的小孩,在我们节目组里捡破烂维持生计这种事……
嘶,突然有点带感是咋回事!
这一天,县里无数的老百姓们都看到这样的一幕——伴着明媚的阳光,一个半大孩子沿着街道慢慢走过。那个孩子长得白白嫩嫩,很是可爱。穿着一身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时尚衣物,有识货的还看出他脚上那鞋是全球限量版名牌鞋。
然而此时那位浑身上下都显示着“我很贵”这三个字的孩子,正干着与衣着气质全然相反的事儿——
小家伙正弯着腰,用套着比手还大的大红色塑料手套的小胖手捡起地上的易拉罐,单手捏扁并放进身后拖着的大袋子里。
尔后,小孩直起身,反手擦擦额头汗水,露出一抹跟质朴半点不沾边的甜甜笑容。
“太好了,又赚了半毛钱。”
作者有话要说:评论收藏来一波么~晚上还有一更
摘几个有趣的评论给你们看看:
lalamao:和尚到哪儿都饿不死系列之二哈哈哈[上一个饿不死的是江湖人称‘小和尚’的师兄连清]
谦柔m:家传kfc大佬,哈哈哈哈 [师兄传承下来的,没毛病]
林梓蓥:壮士,一米三七的壮士请留步!![连桑:叫我干哈?有不要的空瓶子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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