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玩忽职守(第2/4 页)
“好,方野,你现在的行为就是玩忽职守,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处分,从现在开始,你被停职了,回去写五千字的检讨过来,直到我认为你彻底悔悟了,再考虑你是不是复职的问题。”
如果说方野是玩忽职守的话。
那现在的姚卫国,就是典型的滥用职权了。
可是,他是掌握权力的一方。
在他看来,方野即便有人撑腰,他的处罚也是合理的。
方野再牛,也不可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他的眼神,鄙夷地看着方野。
似乎是在告诉他。
我现在随便怎么搞你,而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不好意思姚局,我不是玩忽职守,我已经不是交警队的一员了,又何来什么玩忽职守呢?”
听到这个话。
姚卫国大喜。
他还以为方野已经辞职了。
说道:“行,既然你都辞职了,我也不说什么了,但是,在你的辞职信没有到我的桌上,我还没签字同意之前,你就还是警队中的一员,你的处罚,依然有效。”
“辞职?为什么要辞职?我这个警察干得好好,我干嘛辞职,姚局,我是来给送这个的。”
说完。
方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纸。
送到了姚卫国的面前。
姚卫国有些狐疑地将纸打开之后,顿时就呆住了。
这是一张由市公安局下发的调令。
交警大队民警方野,调任海安区公安分局担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同时兼任侦查中队中队长的调令。
有人要说。
海安区公安分局的刑大侦查中队长,为什么由市局来任命?
这难道不是跨级别调动吗?
还真不是。
区公安分局跟县公安局从行政级别上来说,其实是相同的。
但是他们在本质上,是有着区别的。
海安区公安分局,是前海市公安局的分局,而一般我们熟知的县公安局,他并不是分局,他本身就是一级行政单位。
而且县公安局有权对本单位干部进行调动。
原则上,公安分局的副科级以上人员调动,是由市公安局决定的。
虽然说侦查中队的中队长完全够不到副科级的级别,但是市局下达这样的一个任命,是完全有资格的。
“什么?你……你……侦查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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