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7/11 页)
疑惑:“新功能?”
娄危这次设计的RPG游戏,主要开拓的,超过其他RPG手游的重心,不就是收录了各个知名动漫人物、以及粉丝数量多的流量明星形象版权。
从而达到二三次元联动,让玩家能在手机里养成自己的男神女神并获得好感度么?
形象版权一经收录,哪怕其他功能就是普通的养成游戏,角色的粉丝们也不会在意。因为他们本来就只是为了养成自己心爱的明星或者动漫人物。
除此之外还需要什么新功能?
林霄还在心里揣测着娄危的意思,就听到电话这头的娄危沉声开口:“嗯,我想开发一个,能自动扫描人物形象,复制其外型,自动做成手游养成角色的功能。当然,复制对方外形,需要经过其人本人的身份证认证和同意,或者付费购买。”
林霄原本原本还在揣测娄危想设计什么功能,听到他的话,舌头都差点捋不直了。
“老板,你确定要这么做?”能清晰扫描并模拟人物的外部形象,这加大的手游设计工作量可不止一星半点。
......不过听起来,确实比最初的方案更有趣味。
如果只是收购了明星或者动漫人物的形象,作为手游宣发的重头戏,那等到每个人人手一个自己偶像的虚拟人物角色后,这个游戏的可玩性几乎也就走到头了。
但如果又增加了,可在征得原主许可后,将任何一个人类的外形输入进手机中,做成养成人物角色。那恐怕不少异地的小情侣,都会喜欢这个功能。
将来甚至还能开发,两人通过各自手机上的虚拟人物进行电话沟通;每个人添加了自己的虚拟形象,用虚拟形象在网络上替自己试穿衣服......等等多种功能。
包括现在大火的网红,也可能在此游戏上出售自己的个人形象,粉丝掏钱,他们得利,双方互利互惠。
这款手游将有资格,和任何一类受众人群进行联合互动。
这将是多大的商机。
林霄忍不住在脑中飞速开始计算。
但是这个商机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能成功走出“把人类的长相,以极快的速度,在手机上投映成立体真人形象”这个第一步。
林霄握着手机的右手有点发抖,但不是怕的,是兴奋的。就像他们之前一起商量设计了《天梦》一样。林霄有一种感觉,新的RPG游戏如果真的能设计出来,绝对不亚于《天梦》的影响力。
毕竟《天梦》再受欢迎,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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