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英雄归来(第2/4 页)
使之变成一头冷酷得像是米高佐敦雪山一样的另类双足飞龙,巴克利腹黑的打算和计划让曹爵爷和韦德两人都不寒而栗,这货的虚荣已经达到了一个变态的程度。
匹格族历史上都未曾有过这种强大的飞行骑士。巴克利联想到所有人都得抬着脑袋仰望自己,一脸的怪笑,简直太霸气了!
巴克利甚至忘了一个重点。不知道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心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韦德提醒了他。韦德一阵貌似不经心的感慨让已经把“史诗匹格”和“传奇巨林”等头衔扣到了自己脑袋上的巴克利傻眼了,双足飞龙两百年才能成年,等到能驮着贱躯颇重,足足达到了千磅开外的巴克利驰骋蓝天,只怕那会是自己孙子才能看到的美好画面。
孙子?两百年?在得到曹爵爷这知识渊博的祭司老爷证实下,巴克利差点没有崩溃!两百年后那时候自己是什么模样?只能让自己孙子飞上蓝天的时候家祭无忘告乃翁。
韦德又无意间表示,要是换成他这样体型匀称的黑豹勇士,那哪怕只是二三十岁的未成年双足飞龙都有可能驮得上天。
这种说法是合理的,只是黑豹帅哥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红得吓人,喘出的粗气都汇成了两道白龙。这是典型害了红眼病的表现。
没门!一贯嘴硬的巴克利断然打消了对方的意淫,发誓自己一定让自己孙子刨出自己的骸骨,背着飞上蓝天!
据韦德所说,他是偷跑出来的,除了寻短见没有其他的想法。现在也不知道还能干什么,于是他现在干脆打定主意,准备做曹爵爷的追随者。
这种决定被巴克利视作是色迷心窍,如果不是指望祭司老爷的号召力给他找媳妇儿,追随个屁,估计这小子老早跑没边了。
韦德则固执的坚持,自己这条小命就是曹爵爷捡回来的,就算是刀山火海,自己都不走了!哪怕得知这祭司老爷现在就住在诅咒之地,韦德也只是咬了咬牙,根本不打消念头。
诅咒之地的名头吓得倒愚昧的人,却吓唬不了好汉。这个说法深得曹爵爷的认同,总算是认可了自己多出一个追随者。
追随者这个习俗,无论是在比蒙帝国还是在那些人类帝国都是存在的,说白了,就是一种个人崇拜的习俗。很多勇士都会选择成为一些大人物的追随者,因为他们相信这位大人会给予他们荣耀。
比蒙帝国最有追随价值的,那无疑就是祭司了。而人类帝国当中,就是魔法师。当然也有武士追随武士的,只是比较少见而已。
“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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