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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是火光,飞溅的是肉血。敌人冲杀,我们围裹,每条街都有多少人在喊,在打,在厮杀。
敌兵调了机关枪。敌兵有了据点,我们的百姓渐渐分散,仍旧藏躲在门后,树后,或爬在地上。街上伏着许多不能动的人,有的已死,有的痛苦喊叫;我们的兵与百姓之间也有敌兵,头拚着头,或手挨着手,躺在一处,分不出谁是战胜与战败者;侵略的野心与复仇的狂热使大家的血流在一处,把街道流红。
百姓的自动的助战,加大了我军的声势。我军去救火,打开监狱,选定了隐蔽袭击敌人。有百姓的到处截杀,敌人始终没有发现我们的零散的,分布在四处的,小据点。我们的择定了的小据点可是始终不动,石队长有命令:“各守据点,非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准移动!”这样,我们布好了的旗子才在纷乱中有了一定的地位,分散得合适,集合得容易,联络得迅速。火大人多,枪密,石队长却清清楚楚的知道哪里有几个人,哪个人是干什么。他极忙,极沉着,他象一根有力的鞭子,抽动着战斗的陀螺。
敌兵有了据点之后,百姓们渐渐后退,敌兵开始去找我们的据点。火光更明了,城内可是比较的清静了一些。我们的每一个小据点,只有一两支枪,它从暗中极准确,冷静,每发必中的,射击,敌兵找到了我们的据点,而找不到我们的人,他们开始用机关枪向房屋,树木,铺户,发狂的扫射。扫射过一大阵,他们以为我们的人已经死在掩蔽物后边,忽然的一个手榴弹飞来,炸在机枪的附近。他们再发枪,我们又藏起来。这样,我们的小据点,在交战的一个钟头内,始终没有移动,没有减少。
这样四外拖住敌兵,石队长亲自指挥,帮攻小城隍庙的火药库。
石队长撕去唇上的假须,把脚上的大毛窝——在王宅挑水时穿的那一双——甩去老远。
脚上剩下四大妈给他做的棉布袜,跑起来又软又不出声儿;他跑,他跳,活象一条去交战的豹子。不,他自己并没觉得象条豹子。他已经忘了自己是肉作的任何活东西。他变成了一股极热的气,或是一颗烧红的,碰着阻碍就会爆炸的,钢弹。他什么都忘了,连“真要命”也不再说。他只记得他须前进,不管前边有刀山还是油锅。只要他前进,他觉得,就没有东西能挡得住他,他是飞着的,带着呼哨的,能把山打破一块的,炮弹。他的七棱八瓣的脸好象刚刚用刀从新雕刻过一回,棱角越发分明。他不丑了,他的脸上的棱角,不论是在黑影里,还是火光中都有一种战争中特有的美。这种美的小注应当是威严与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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