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3 页)
然后大喇喇地拎起那只特意留在外面的兔子:“走吧。”
她一套动作做得行云流水,傅明泽在一旁看着,忍不住挑了挑眉,他发现,自己从前对沈茉儿同志因为道听途说而产生的印象,好像跟她本人差距非常大。
俩人走出没多久就碰见了回来找的陈大妈他们,陈大妈满脸焦急:“哎哟,你们跑哪儿去了,真让人急死了。”
蔡大妈家的孙子大壮眼尖,一眼看见沈茉儿手里拎着的兔子:“啊,兔子,兔子!”
他一说,其他几个孩子也发现了。
“哇,真的是兔子!”
“茉儿姐姐,这兔子是你逮住的吗,你也太厉害了吧?!”
“这个兔看起来好好吃啊,吸溜。”
沈茉儿拎起兔子瞅了瞅,理直气壮说:“不是我逮住的,是傅知青逮住的。”
孩子们崇拜的眼神顿时都投向了傅明泽,清澈而愚蠢的眼眸里满满的都是对兔子的渴望。
傅明泽:“……”
他这时候反驳说兔子其实是沈茉儿抓的,似乎、好像也没有人会相信?
傅明泽无语地看向沈茉儿,沈茉儿狡黠一笑,扭头就心安理得和陈大妈商量起兔子怎么处理的问题。
要是按规定,山里的猎物其实都应该交公的,毕竟山林都是集体的,山林里的一草一木乃至一兔,自然也是集体所有。
但其实各个大队都不会管得这么严格,不然社员挖棵野菜采个菌子是不是都得交公?那就乱套了。
他们这边山里没什么猛兽,野猪是有的,但一般都躲在深山里,几乎没人亲眼见过,山鸡野兔也有,但是附近几个大队都没有猎户,能猎到山鸡野兔的,也是很少的。
偶尔瞎猫碰见死耗子,只要不大张旗鼓地声张,拿去黑市卖掉或是自家人悄悄吃掉,其实也没人会管的。
也就是说,这只兔子他们其实也完全可以自己处理的。
沈茉儿和陈大妈商量了一下,决定由陈大妈把兔子拿回家烧了,回头请今天在场的所有人一起吃。
一只兔子没几斤肉,一个人分不到几块,但对于一年到头都难以吃到肉的农村人来说,这就是莫大的惊喜了。
别说几个孩子立马高兴地欢呼起来,就是几个老太太也是笑容满面。
心里惦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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