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河朔岳飞(第3/15 页)
飞身边,刘经想要趁他在建康作战时先杀光他的家小,再谋夺他的留守部队,壮大之后,再趁他与金军血战之时趁火打劫、吞掉一切。
这样的人是民族败类,就算不吞并,也必须杀掉。
岳飞将宜兴县张渚镇的驻军很快迁移,这是意料之中的。他于国势危难中奇迹般地击败金军主将,收复名城建康,这是必须要大力嘉奖的。
甚至,为了激励士气,转移战败的实情,宋朝还要树立起岳飞、韩世忠的英雄典型来。
实际上,宋朝也是这么做的。黄天荡之战后,韩世忠的地位极速上升,赵构下了六道嘉奖令,升他为检校少保、武成感德军节度使、神武左军都统制。
韩世忠一举奠定中兴大将的地位。
反观岳飞,他也升官了,被任命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辖区在扬州以东,泰州至南通一带。这也算是有了头衔,有了地盘,怎么也应该高兴吧。但他并不高兴,而是<b>第一时间写奏章</b>辞官。
有宋一代,官场的规矩是皇帝赏的东西,别管你有多喜欢,至少也要推辞两次以上,直接收下的话,会被人鄙视,“吃相实在太难看了”。
岳飞的推辞却不是这一套,他是真的要辞官。这个位置在平时来看,在以后的历史里,都代表着很大的荣耀和实权,可唯独在这个时间段里,对他来说是个巨大的侮辱!
环顾一下四周,跟他同级别的同事是这样一群人,如扬州镇抚使郭仲威、承州(今江苏高邮县)镇抚使薛庆、舒州(今安徽潜山县)镇抚使李成、河南(今洛阳)镇抚使翟兴、楚州(今江苏淮安县)镇抚使赵立、滁州镇抚使刘位等。
这些人的身份是“游寇”。
建炎南渡,宋室再续的这段时间里,赵构的敌人除了金军之外,还有“寇”。寇分为两大类,其中一个就是游寇。说起来这真是个悲剧,所谓游寇的“游”字,其实充满了光荣的内涵。这些人本是在江北自发形成、与金军抗争的义军,失败之后,队伍不散,转战流落到江南。
他们是为国出力的战士,是国家的财富,本应作出更大的贡献,可是,以赵构为首的建炎集团把他们定为“寇”,因为他们是流动性的,所以是游寇。
为了安置他们,赵构就把他们固定在长江一线。说得好听些,是继续为国出力;说得难听些,就是让他们与金军、伪齐军对耗,最好双方都死干净了,让南宋省心。
让人家出力,总得给些头衔吧。前面那位官场妖孽范宗尹曾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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