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非黑非白的区域(第2/14 页)
算边界,而他要求妻子随后的追加三千多两银子,直接把自己送入了获利的空间地带。等到他退休的时候,自然是满载而归。
乾隆六十年(1795),兖州地界忽然爆出一条特大新闻,滋阳县令(县长)陈时在衙署内自缢而死!官员自杀在任何时候都是舆论焦点和敏感的政治话题。
陈时是云南人,举人出身,于上一年即乾隆五十九年来滋阳县任职。也就是说,他只在任上待了一年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经过初步调查,他自杀的原因是:兖沂曹道员德明派了家人陈锦,开出传单,向他索要马车三辆去省城。结果陈锦这个下人狗仗人势,出言不逊,“骚扰驿站”。陈时竟一时无法排解心头郁闷,落了个“畏罪自缢”的结局。
关于陈时的死因,留下的记载实在太过简略,令人感到难以理解。
按照当时的情况,兖沂曹道虽然衙门设在兖州,但并非滋阳县令的顶头上司,中间还有个兖州府呢,德明凭什么直接向陈时索要车马?即使陈时拒绝,也是职责所限,有何“罪”可“畏”?陈时就算再窝囊,也是堂堂的地方县令,朝廷的命官。陈锦即使再蛮横,充其量也不过是恶仆豪奴,狐假虎威而已。陈时对他完全可以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来处理此事,怎么会因此轻生?想来陈时死的背后,肯定隐藏着更为复杂的内幕原因?
陈时死后,有关当局当然会想尽一切办法百般遮盖,因为一个现任县令在衙署自杀,毕竟不是小事。既然不是小事,就有做大的可能。有这种想法的人叫张晋,他通过某种渠道把这件不是小事的事给通了天,直接告到了乾隆皇帝那里。
乾隆皇帝听说了这件事,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在一个月内连续下了三道谕旨,追问此案情况。山东巡抚玉德奏报了对当事人的处分情况:“德明发往伊犁效力赎罪,陈锦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
谁知道处理结果让乾隆皇帝更为不满,他认为“所办大错”。在这里,我把乾隆的谕旨做简单的交代:德明作为满州道员,因公上省,他怎么敢擅用号马,多带车辆,还纵容家人滋扰,甚至拖累知县,甚至酿成了官员自缢之事,情节尤重。如果这件事不加严惩,何以儆官常而肃吏治?德明著改为绞监候,先于济南省城重责四十板,即在该司监禁。至于陈锦作为道员的家人,依仗主子的威权,任意骚扰地方安定。滋阳知县陈时所发的传单,就是由陈锦开条转给,这件事表面上看是陈时畏罪自缢,实际是由陈锦一手造成……陈锦著即在该处绞决,用来抵陈时的命,并为各省督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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