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实乃君子生于小国,而非君子之过(第1/11 页)
这样的所见所闻,让这个只会赚钱的律师宋佑硕,完全刷新了自己的三观。
也让他在接下来的庭审中,直接跳过了众人所设计好的剧本,撕烂了所有伪君子的遮羞布。
于是在法官正在宣读学生们所犯罪行的时候,宋佑硕这个我方二辩就不讲武德的直接打断。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庭上不能拘束被告人,请立即解开手铐和绳索,并且安排落座。”
“注意一下,这可是涉及到《国an法》的事件。”
“还有,根据宪法第26条第4则,在审判结束前,不能把被告人当成犯人宣读罪行。”
全场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这个只爱钱的律师还没开场,就三板斧让高高在上的法官和检察官下不来台。
甚至瞬间就迫使,已经被绑上绞刑架的学生们解开了禁锢。
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当公诉人、检察官宣读学生们证据确凿的罪状时,却像一顶巨大无边的帽檐,又紧紧地扣在了台下的家长们的心尖上,让他们感到毫无胜算,心如死灰。
因为根据学生们的自述认罪书所言,他们不但略读了禁止的反动势力书籍,甚至说要以此为行动纲领,成立间谍组织,帮助北半岛攻打南半岛,从而实现真正的民主主义国家。
这样的供词和确凿的罪名,被检察官提请作为定罪证据,立刻就遭到了宋佑硕的反击。
他认为这是在嫌疑人遭受了暴力摧残下,写出的供述。
通过刑讯逼供得出的证据,并不能作为证据,但一手遮天的法官却不管这些。
“被告,就回答是或者不是,你是否写了认罪书?”
“是,虽然写了但是。”
“还亲自盖了章是不是?”
“是。”
“采纳作为证据!”
庭后我方作为检察官出生的一辩,虽然他也心知肚明的知道学生并没有罪过,也知道自述罪过数不能作为证据,但国情如此,他也无能为力。
“通过刑讯逼供的认罪书,按照法律来说肯定是证据不足而无罪,但如果按照法律来。就要逮捕现任领导全斗焕,以jun事叛乱和内乱的罪名。”
而宋佑硕的这种行为,不但挑衅了法官和公诉人。
甚至大大的增加了给学生们减轻罪名的难度,彻底毁掉了这场庭审。
而当宋佑硕回到事务所后,却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原来他预谋已久的关键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