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就这么简单(第1/3 页)
贞观十六年。
壬寅秋,九月癸亥,节气已入冬令,长安城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银装素裹的城池闪着清辉,格外肃穆。而大街小巷,人踩马踏却成了一片泥泞。
这情景,犹如某位京官此刻内心的真实写照。
长安城西北角,位于义宁坊内的大理寺今天一早,迎来了有史以来第一位贵客。
少卿客客气气将人请到堂上。
寺卿自案前起身,向来人行了一礼。说话间,示意寺正将卷宗与一小札呈递给来人。
大理寺审案,向以五听察其情:一曰气听,二曰色听,三曰视听,四曰声听,五曰词听。
又以三虑尽其理:一曰明慎以谳疑狱,二曰哀矜以雪冤狱,三曰公平以鞫庶狱。
然而此时此刻,不管是寺卿还是少卿、寺正、司丞、主薄、录事等人,全都三缄其口,端正坐姿,目光低垂,竖起耳朵。
听来人说话!
“……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上面写的不对!得改!”
“哦,对了,你们什么时候传魏王过来?”
大理寺卿人都麻了。
本来,像这等普通案子,应由雍州府着手抄办,再递大理寺。
只是来的是这位爷,谁又敢说半个“不”字?
而这位爷告的人同样不得了。
那是当今万岁独宠之人,遥领三十五州都督,左武侯大将军,兼任雍州牧,当朝陛下第四子,魏王李泰。
这两面谁也得罪不起啊!
案件其实并不复杂。
魏王指使人在太子岳父家食肆闹事,结果人死在食肆内,影响了食肆的生意。
还特意强调,那行凶的两人杀人是出于自卫。
一切按照规矩办的话,将两边人叫到大堂上。
呈上人证物证,复述一遍案情。
找到诉主与被告争执之处,仔细甄别,详加推断,找到破绽理清真相。
再根据两方身份,勋贵与否,根基深浅,人脉多少,门生何处,宗室联姻,种种条件综合判断,给出定罪,再交刑部审核即可。
可来人状告魏王的理由是对方影响了他店铺做生意。
这等小事就连普通县衙都不屑处理,却被来人堂而皇之的拿到大理寺来。
寺卿一时竟然找不到对应的律条,不由脑门冒汗。
不过,还算他聪明,直接把犯案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