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梨祸枣涂注乙(第1/3 页)
要说出书,除了作者得写好书以外,第一道工序就得算编辑了。编辑很重要,改错、删去冗文、起标题……诸如此类。这里想说的是编辑符号,比如删除,就得把需要删掉的字或句圈上,再标个删除符,但为啥不直接涂掉呢?
这就得说到古人写文校文的历史了。古人在文章中改错,有个名目,叫“涂注乙”。所谓涂,就是直接涂掉,表示删了;所谓注,就是加文字注解;所谓乙,就是标个乙字,表示颠倒顺序(古文是竖排的)。这些东西,最早的记载出现在晋朝。干宝的《搜神记》就说,有个神仙看见某人寿数只有十九岁,就拿了他的生死文书,“乃取笔挑上”,说:“行了,你能活到九十岁了。”这个“挑”,就是画了个“乙”,把“十九”俩字掉了个儿,变成“九十”了。
唐太宗让魏征写《四部群书》的时候,专门设置了二十名雠正官负责校对,这就是最早的专业编辑了。后来,唐高宗用散官代替雠正官,试了一段,可能觉得不妥,重新设立这一职位,改称详正学士。看,多好的名字啊。
唐宋时期,编写文章时都要在末尾写上本文改了多少字。《茶香室续钞》中说,唐朝韩愈看完某篇文章后就写道:“为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减者二十有二、注者十有二。”那就是改动注解了七十二处。宋朝的进士们写试卷,也要在后面写上:“涂注乙共计若干字。”这是规矩。到了元朝,考试卷子上涂乙超过五十个了,对不起,回家吧您。清代稍微放松了一点,试卷作废的底线是一百个。
那什么时候“涂”变成了圈呢?也是在宋朝。陆游《老学庵笔记》里说,有些校对史书的史官,经常偷懒,不好好校对,想歪门邪道。比如一本书草草看完,没看出错来,硬要显得自己认真校对了,咋办呢?就把人家没写错的字涂掉,显得自己改过了。例如有“臣僚上言”,就把“上”给涂了,变成“臣僚言”。还有的把“依”字涂了,在旁边改个“从之”。这就是糊弄事儿呢。
这还不是最过分的,最过分的在沈括《梦溪笔谈》里。沈括说,有好多校书官,不好好干活,拿了书随便用墨涂掉一个字,再在旁边把那个字又写一遍,造成自己校对过的假象。
为了打击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朝廷特别设立了校书局,要求校书时遇到错字一律用朱笔圈出来再改,还要写上校对者的名字。大概就是从这时候起,编辑校对们就不能直接涂了。
刻字排版是古代出版的另一道重要工序。直到明清两代,木刻还是主要的出版手段。那么,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