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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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向彬不是傻子,若叫言少知道今晚的事,苏斐白可能没什么,他可就死得透透的了,“苏斐白,你最好也信守我们的承诺,不要将今晚的事反告给言少!”
苏斐白懒得再搭理他,转身朝走廊而去。
向彬在原地嚷嚷:“诶!你去哪?”
苏斐白忍住白眼:“收走房间的摄像头。”
这个废物还好意思问!下了药的人他都留不住,怪不得在星娱努力这么久还是个透明十八线。
路过隔壁的套房时,苏斐白脚步忽然顿住。他若有所思地看向紧闭的房门,心底泛起淡淡空落感……
就好像,他在今晚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一样。
窗外明月朗朗。
苏斐白不由摁住心脏的位置,缓解那种失去了什么的空荡。
每当仰望这轮明月时,那个熟悉的、埋藏在旧时光里的名字,便如雾起般自然浮现他唇畔。
——明……
只有这样,他才能在沉浮不定的、由他人主宰的半生里,寻到那个坚实的锚点。
*
言息很久没有一觉睡到日上三竿了。
有的人需要数小时睡眠才能恢复精力,而有的人睡几小时便能恢复如常。言息总是后者。
学生们曾羡慕过他这一特异能力,但言息对此殊无感觉。
要花漫长的时间打发掉黑夜,这本身也是件很麻烦的事。
因此,当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罅隙落在他脸上时,言息一时没能反应过来,这是生前还是死后。
【嘀——检测到宿主恢复意识,正在传输此世界剧情……】
这个熟悉又讨厌的“嘀——”,顺利带动言息回忆起所有睡前片段。
同时大量不属于他的记忆也涌进了脑海。仿佛电脑开机,这个过程看似漫长,实则仅在几息之内便让他彻底明白了眼下处境。
——简单来说,他穿书了。
什么叫同名太危险?
这就叫同名太危险!
啊,就是那本破小说——《我在娱乐圈黑红成神》!
披着黑红的皮,实质乃一篇典型万人迷团宠文。书中凡是优质一点的男人,都是主角受的舔狗。
作者枸杞泡花椒被江湖人称狗血之神,经典座右铭便是“投降吧孩子们外面全是狗血”。
但,能在自杀前还念念不舍追这种文的人,本身也是好这一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