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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上,他当时只有15岁。
为了能让孙小果早点上学,继父李桥忠动用关系帮他把年纪改到了19岁。
所以在1994年犯罪时,孙小果名义上是19岁。
虽然跟实际年龄只差2岁,但量刑的时候可是「天差地别」。
一个未成年,一个已成年(懂的都懂)。
所以这时候,李桥忠又出马了,他把孙小果的年纪直接改回了原本的17岁。
如此一来,孙小果就成了一个「少年犯」。
有了这一步做基础,后面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孙小果刚住进看守所没多久,就收到了一张《病历报告》。
这份病历上清楚地写着,孙小果患有乙肝,不适合在看守所拘留。
很快,孙小果就成功申请了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也就是意味着可以住回家里,自由程度可不是看守所能比的。
《孙小果取保候审申请表》
一年后,轮奸案终于有了判决。
孙小果犯案时是17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且不是主犯,所以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
而这3年的刑罚,也因为这份病历,也变得根本不值一提。
换句话说,孙小果犯下轮奸案后,一天牢都没坐过。
江湖
罗翔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但一个人如果突破了这层防线,并且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那他必然会肆无忌惮。
1997年,孙小果「刑满释放」后,开始光明正大地朝着黑社会老大的身份一路狂奔。
毕竟,轮奸少女都不用受一点惩罚,更何况其他小事?
孙小果离开武警学校后,便日日带着一群「小弟」,流连于昆明的各大夜总会和迪厅。
但他可不是单纯去玩的。
孙小果的目的,是寻找能让他「一统天下」的江湖。
并且在他自己的「营销」下,他以往的「光辉事迹」变成了混混群体口中的「传奇」。
一传十,十传百,孙小果终于成了昆明混混圈的老大(当然是自封的)。
这也让他内心的反社会人格开始蠢蠢欲动。
自从母亲孙鹤予把他从监牢之中捞出来后,他就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从此就是天上天下、唯他独尊的存在。
1997年4月,轮奸案案发半年后,孙小果又「看上」了好几位无辜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