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章(第1/3 页)
咙,最后砍下了她的双手带走。
他倒是没有碰那个小孩儿。他的解释是,反正孩子小,还不怎么会说话,不会对警察暴露他的样子,所以放过了他。
但我认为他没有杀死2岁的孩子,并不是因为他还有残存的人性,亦或临时起了善心,更可能是他不能从杀害这个孩子的行为中体会到刺激。
当一个行为不能带来他想要的效果,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来高承勇的胆子越来越大,犯罪手法也越来越成熟。作案地点就在厂保卫科的正后方,他却依然设法控制住了受害者,杀人做案后从容逃离。
这个案子的地点距离1988年杀害小白鞋的作案地点不远,几乎可以说他又回到了原点。
这种心理大概与上次犯罪未遂有一定关系,他需要找一个心理上更舒适,更有掌控度更熟悉的地点,同时潜意识中,也许是为了弥补第一次杀人时的遗憾。
而这个地点对他来说显然有着特殊意义,几年后,他甚至带着妻子搬到了这个厂区租了个房子住了下来。
11
几个月后,也就是2001年5月22日一大早高承勇又来到了白银。
这天上午他在路上看中了一个买菜回家的姑娘。这个姑娘姓张,是白银妇幼保健院的护士,有丈夫还有孩子。
他非常淡定地尾随着张姑娘回家,趁她开门的瞬间,他夺步上前,一把将她推进门里,然后顺手把门关上。
一开始高承勇说自己是要钱,为了避免刺激他,姑娘十分顺从,没想到反而激发了他的兽性。在被侵犯后,她趁其不注意想往门外跑,被抓住后直接割断了咽喉,然后他又对着她捅刺了几十刀。
他剥下了她的金戒指,带走了家里找到的现金,没有等她断气就离开了现场。
没想到的是,还没死亡的姑娘竭力用手按住伤口,给公安局和丈夫分头拨打了电话,她甚至坚持到了医院,还留下了两个信息:「本地人」、「长头发」。
遗憾的是高承勇并不是本地人,但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他对白银多么的熟悉。
在做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高承勇的胆子已经相当大了。在这个尾随受害者回家,直接推门进去的做法遭受过一次挫败之后,他却再次尝试,而且成功了
在破案之前,网上有人讨论,高承勇对自己的受害者有侵犯行为,但是这个行为是发生在他杀害对方之前还是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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