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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势。
其实有很多事情,是真的不需要说的。
徐盛番外我是一个刺客。
应该还是挺厉害的那种刺客。
不过我觉得拜某些擅长想象的文人所赐,世人对刺客的定义好像有点奇怪。
圈外人眼中的刺客,应该是一身黑衣,英气逼人,可以在任何地方不顾场合地飞檐走壁,随地隐形,罩上蒙面巾可以让人对面不识,挽个剑花可以隔空杀人。
对此我只想说,他们可能真的想多了。
刺客也是人。
跳崖跳不死的那是鸟,随时随地藏在屋檐底下不被人发现的那是蝙蝠。
我们的头儿就是一个看上去特别憨厚的汉子,但他什么都会。
大到发明改造各种机括,小到修理桌椅板凳,对外摆得了算命摊儿,对内烧得一手好菜,文能提笔写锦绣文章,武能上马取人首级,堪称居家旅行对外装逼之必备良人。
头儿对我们灌输的第一个理念就是,刺客是一门隐藏的艺术,想要杀人不被发现,你必须要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让所有人都觉得你出现在那里是理所当然,被发现的概率自然就很小了。
在文武双全的头儿的影响下,我们每个人都掌握了至少三门手艺。
比如铁丝捅门,闹市行窃,修修补补,古玩鉴赏,吟诗作画,等等。
通常是任务需要我们扮成什么角色,我们就去努力学习这门手艺以及相关知识,至少提前一个月混迹于目标身边,再寻找合适时机,按照雇主要求给目标安排最合适的死法。
然而这一次头儿派给我的,是刺杀皇帝的任务。
说实在的,我是真不知道为什么要接这么个费力不讨好的任务,但奈何头儿说了,事成了钱分我一半,再让我歇三年,月俸双倍。
看在涨月俸的分儿上,我同意了。
头儿跟我一起制订了详细的混入皇宫计划,然后转头把我卖进了青楼。
是的,卖进青楼。
作为一个娘儿们。
临走时头儿跟我信誓旦旦地保证,一个月之后一定把我赎出来,保证不让我沦落到接客的那一步。
我跟着一群莺歌燕语的雌性生物,每天除了花尽心思隐藏我老爷们儿的身份,剩下的就是不停学习勾引男人的各种技巧,包括但不限于琴棋书画、描眉擦粉、陪客话术等等。
老鸨对我还不错,因为她说,我虽然不是她买的最漂亮的姑娘,但却是她见过的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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