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1/3 页)
>
周林。
百老汇
熙熙攘攘的人流潮起潮落,百老汇的灯光经久不衰。冯清筠被人群涌向前,努力从嘈杂的叫卖声中分辨出自我,终于在百老汇前站住脚。他看到那个灯红酒绿的洋场外,一张大海报,用最夸张最绚丽的线条宣传那个自己再熟悉不过的人。她终于穿了件有些颜色的衣服,整个人都更明媚,她化着精致的妆,头上簪满金银,如此荣华,如此张扬。但还是和那些高饱和度的线条不搭,她的眉眼是素净的,怎么都化不出杨玉环似的多娇。冯清筠觉得她应该是天上的神仙,不知怎么就流落到凡间来,不觉痴了。
大抵情人眼里出西施,桂小姐是怎么看都好看的。但总感觉翡翠金银同她不搭,好像她还是适合星星点点的桂花,素白的旗袍。冯清筠盯着那张海报看了好久,好久,久到人潮确是退了三番。
他终于看出来,那沉甸甸的珠宝,原来像枷锁那样同自己的心上人不搭。
他迈步走进百老汇。这个开在自己学校附近许久却从未来过的地方,这个脂粉味重到快嗅觉失灵的地方,这个男人的笑声和着女人的歌夜夜不休的地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进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这样烟花之地不介怀。
他只想带他的桂小姐走,就这样。
他仔细想过了,虽然外头的海报上叫她黄鹂,她本名叫周林,但自己再见她还是要叫她桂小姐的。好像这已经是他对她独一无二的昵称,叫名字太疏离,叫别称又似乎不太尊重。他还是要叫她桂小姐的,他要告诉她他来带她走了,苦日子就要结束了。他要带她上学堂去,和其他女学生一起坐在学堂里,学写字,写诗,看风花雪月。
他穿过流着油汗的粗俗阔人,穿过甜腻腻的劣质香水味,穿过一杯杯久久举起的酒,见了一把把蕾丝扇,本能性朝舞台挤去,还没到就被一只手抓住了肩。
回头,原来是常常逃课来逛百老汇的同窗李醇。他同其他人一样是流着油汗的,沾着令人作呕的庸俗脂粉,不知因为什么将自己画得油头粉面。他倒好像不在乎脸上这些东西,自顾自笑起来:“哟,没想到还能在这遇见你。怎么还穿着一身长袍,落了老套了!”
李醇一面和他说话,一手搂着一个稍矮一些的姑娘。那姑娘穿了一身正红的旗袍,艳丽丽的,手里拿着把粉色蕾丝扇,头戴绢花,全是最明艳的颜色,同她的红唇一样,像桌上无人有心欣赏的红玫瑰。
“对了,来找相好的吧,找谁?”李醇端了一杯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