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夫斯请辞(第2/7 页)
“刚才忘了通报,少爷,早上罗德里克爵士曾登门造访。”
“什么!”
“是的,少爷。”
“他要见我?”
“是,少爷。”
“旧账还没算,他居然敢来?”
“是,少爷。”
“嘿,该死!”
“是,少爷。我回答说少爷尚未起身,他表示稍后再来。”
“他这么说了,啊?”我哈哈大笑,是那种居心叵测的笑,“哼,等他来了,放狗。”
“少爷,家里没有狗。”
“那就到楼下跑一趟,借廷克勒–莫尔克太太的博美犬一用。他在纽约陷害我的事儿还没了,就跑来串门!真是闻所未闻。吉夫斯,你闻过吗?”
“坦白说,爵士此次登门,的确出乎意料,少爷。”
“想想也是。神呀!上帝呀!老天爷呀!这老先生脸皮厚得像犀牛。”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激动,相信听我陈述过前因后果,大家准能理解。这就容我梳理一下事实,缓缓道来。
大约三个月前,我注意到阿加莎姑妈有点蠢蠢欲动,因此决定,还是跑路去纽约,等她消消气为妙。待了大概三四天吧,我在谢里–尼德兰酒店[4]参加什么豪饮宴,从而结识了玻琳·斯托克。
我对她一见倾心。既瞻芳泽,如饮醇醴,我心若狂[5]。
“吉夫斯,”我记得返回公寓时问他,“有个老兄看什么东西觉得像谁看那什么玩意,是谁来着?上学的时候背过,一时想不起来了。”
“想必少爷是指诗人济慈初读贾浦曼译荷马时,将心中所感比作‘像科尔特斯以鹰隼的眼凝视凝视着太平洋’[6]。”
“太平洋,嗯?”
“是,少爷。‘而他的同伙在惊讶的揣测中彼此观看,尽站在达利安高峰上沉默’。”
“可不是。我这会儿想起来了。嗯,下午人家介绍玻琳·斯托克小姐给我认识的时候,我就是这感觉。晚上熨裤子的时候特别留心着,吉夫斯,我要和她用饭。”
我不止一次发现,身在纽约,“心之所好”这种问题起步一向很快。我认为这和当地空气有关。两周后,我开口向玻琳求婚,她欣然应允。至此为止,一切顺利。但慢着,还有后续。订婚还不到四十八小时,机器就被一只活扳手给卡住,导致婚事告吹。
而甩出该活扳手的那只手,正是罗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之手。
诸位应该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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