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1/8 页)
我凝神望着他。暮色渐浓,因此,可见度不是很高,不过我还是足以看清他的样子。据眼中所见,我判断,彼此之间最好以坚实的古朴长椅为距离,这样我还比较安心些。于是我站起身,模拟飞窜的松鸡风格,将自己挪到上述物体的另一边。
我灵活敏捷的动作不是没有效果的。大皮好像吓了一跳。他站住了脚,在大概容许一滴汗珠儿由眉梢滑下鼻尖的时间里,默默地盯着我。
“原来如此!”他终于开口了。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人会说“原来如此”。我一直以为只有书里的人才这么说,好比“天也!”“呜呼!”,甚至是“噫,嗟乎!”
但他的确是这么说的。说老派也好,说奇怪也罢,总之他说了“原来如此”,我必须打起精神应对这个局面。
换作一个不如伯特伦·伍斯特这般敏锐的人,一定注意不到这位亲爱的老朋友有点怒火中烧。他的眼睛里有没有喷火星,这我可不好说,但我认为,他的双眼的确是处于白炽状态。此外,他双手握拳,双耳微颤,下颌肌肉有节奏地转动,好像在咀嚼晚餐。
他头发里挂了不少小树枝,脑袋一边还趴了一只甲虫,要是果丝·粉克-诺透见了一定会感兴趣。但是,我没有对此费神。要不要观察甲虫这个问题,是要看时机的。
“原来如此!”他又重复一遍。
好了,凡是了解伯特伦·伍斯特的人都知道,在危难之中最能见他机智冷静的一面。当年是谁,遥想那个不算多年之前的赛船之夜,被法网罩住又被拖到万安街警局后,电光火石之间报上了尤思坦·H.布林索的大名,金链花家族,家住西达利奇爱林路,从而保住了伍斯特家族的显赫名声,并且免于这个不该出的风头?当年是谁……
其实不需要重点强调了,过去的种种不言自明。三次被逮,没有一次给安对了名号。不信去问螽斯的同仁们。
因此呢,眼见情势愈加不妙,我没有大脑一片空白,而是保持了“伤不化[1]。我亮出亲切友好的笑容,暗自希望天色不要太暗,他还能看清,然后用轻快而诚挚的口气说:
“哟,是大皮啊,在啊?”
他说是,他在。
“来了很久吗?”
“没错。”
“那敢情好。我正想找你呢。”
“哼,我这不就在吗。出来,别在长椅后面待着。”
“啊,多谢了,兄弟。这么倚着挺舒服,可以放松放松脊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