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夫斯大显身手(第3/7 页)
”
“不觉得。”
他好像有点失望,不过立刻又振作了起来。
“你当然不觉得。你一向是个傻头傻脑的可怜虫,没心没肺,是吧?”
“随你怎么说。她是谁?快讲讲。”
此刻我意识到,可怜的老炳哥这是又陷进去了。自打认识他以来——我们可是老同学——他不是爱上这个就是迷上那个,一般还都是在春天,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念书的时候,就数他收集的女星照片最多,在牛津那会儿,他情圣的名头更是尽人皆知。
“不如跟我一起吃午饭吧,可以见见她。”他看了看表说。
“好主意。”我答,“你们约在哪儿见面?丽兹?”
“丽兹附近。”
他描述的地理位置很精确。丽兹东面约五十码处有一间小吃店,就是伦敦遍地开花那种,不管大家信不信,反正炳哥飞扑而去,像只归家的野兔。还没等我说上一句话,我们就已经挤到了一张桌子前坐下,只见那桌面上不声不响地摊着一摊咖啡,想必是之前某位午餐客留下的。
不得不说,我有点跟不上剧情发展。炳哥虽然说不上腰缠万贯,不过现钱是从来不缺的。我知道,除了从他叔叔那儿领的那笔,他最近在赛马会上也进账不菲。既然如此,他怎么会在这家破烂店里约人家女孩子吃午餐?不可能是因为他手头紧啊。
就在此时,女服务员走了过来,人还挺漂亮的。
“咱们不等——”我心里想,约了人家在这种地方吃饭不说,还不等人家就自行大吃大喝起来,这实在有点不像话。我话还没说完,一抬眼看到他的表情,就把后半句咽了下去。
只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整张脸红扑扑的,像用粉红油彩画的《灵魂苏醒》。
“嗨,梅宝!”他有点吃力地说。
“嗨!”对方回答。
“梅宝,”炳哥说,“这位是伯弟·伍斯特,我哥们。”
“幸会,”她说,“天气真好。”
“是啊。”我回答。
“瞧,我打了这条领带。”炳哥说。
“配你帅呆了。”那姑娘说。
个人来说,要是谁说那条领带很配我,我一定愤然起立给他们一巴掌,不分男女老少。但这可怜的炳哥却心满意足飘飘然起来,还露出一副傻笑,令人发指。
“好啦,今天吃点什么?”那姑娘唱起生意经来。
炳哥虔诚地研究起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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