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成功语录23(第1/4 页)
产品创新是指提供具有新的功能、新的结构或款式的产品。可以想象,当你把一个新产品放在人们的眼前时,它犹如鹤立鸡群,自然会受到众人注目。这样的产品还会给你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市场。开发新产品,对于服装业和高科技产业来说尤为重要。现代产品的生命周期正一步步缩短,人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对老产品厌烦,转而去求更新的产品。产品创新的竞争是最激烈的。多年一贯制的产品必然被淘汰,而且新产品一旦畅销,别人马上可以仿效和赶超。所以应该居安思危,做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设计一代、调研一代,四代同时并举的四世同堂,这样才能有备无患。买来的技术
盖茨又获得了与素有“蓝色巨人”之称的IBM公司即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合作的权利。
上帝把机会给了盖茨。IBM的代表回到西雅图,和盖茨签订了购买微软公司操作系统的合同。微软为IBM个人电脑设计制造操作系统,IBM按售出数量支付微软费用,并不拥有操作系统的所有权。当时谁也没想到,这一合约竟为电脑业建立了新秩序。据此,10年后,微软取得了像IBM一样的霸主地位。
“蓝色巨人”这回是犯了一个大大的错误。他们一心只想推出自己的个人计算机,和苹果公司争夺小型机市场。但却没有看到,未来的计算机市场,完全是软件的天下,硬件支配市场的历史已经结束了,IBM把一块肥得滴油的肥肉,拱手送给了盖茨。以致后来微软竟然敢和“蓝色巨人”叫阵,比权量力,要平分天下。机会已经获得了,但当时的微软公司除了具有最为自豪的BASIC
语言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俗语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当时,令盖茨最为担忧的一件事是,IBM公司是否会中途放弃他们开发个人电脑的计划。他深知,这家公司总是同时进行着许多项目的研究,而最终能搞到底的只有极少数的几个项目。如果他们将项目取消,微软公司除了得到一笔有限的研究经费外,将一无所获。合约规定微软得在3个月内向IBM交出一个稳定的操作系统。过去,比尔·盖茨和艾伦曾在未完成阿尔泰的BASIC语言前,承诺交货给MITS。现在,他们又向IBM保证,准时交出一项根本还没开始设计的产品。
此时,西雅图电脑产品公司已经设计制造出一套可用于英特尔80**的操作系统COP-DOS。西雅图认为,这套系统只是个实验品。比尔·盖获知道这个廉价操作系统修改后可以用于IBM新电脑,遂由艾伦出面与西雅图电脑公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