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1/4 页)
见他似乎不明白她的意思,聂乐言只好又说:“就是手机挂坠,末端是一只水晶小鹿的,我以前也用过一阵子。”
“那么后来呢?”江煜枫终于肯动一动嘴唇,其实他整个人都陷在室内大片的阴影里,但眉宇间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仍旧分外明显,“既然是你的东西,怎么现在反倒来向我要?”
“我好像把它弄丢了,昨天在家里找了,但没找着。所以想会不会是原来不小心落在你那儿了。”她停了一下,眉头仍旧微微蹙着,仿佛在心里做着某个决定,忽然又说:“……算了,大概是真的丢了吧。”
那样小的一件东西,而且自己真有好一段日子没有用过它,所以大概早就丢在某个角落里,再想找回来也困难得很。
她不想勉强,于是重新坐回椅子里去,目光很自然地落在屏幕上,可是心思却越飞越远。
那条手机挂坠原本是属于程浩的东西,最终却落在她的手里。
更确切地说,是她偷来的。
那次在海边露营之后一起坐火车回学校,想来大家都玩得太累,又恰好赶上午休时间,于是火车开动没多久便都睡着了,就只有她奇异的清醒,并且还有心情走去车厢连接处去洗了把脸,结果回来的时候正好经过程浩的身边。
他的手机就放在桌上,那只小小的鹿型水晶垂下来,在半空中有节律地轻轻晃动,一下又一下,五彩缤纷地反射着窗外明媚的阳光。
其实她曾经问过他,这挂坠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因为极少见到男生会往手机上装饰这些东西。可他当时说并没有意义,只是为了好玩。
最后她摇摇晃晃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口仍旧怦怦跳个不停,手心却一直紧紧攥着,任由里头那个小小的冰凉的硬物被最终捂成温热。
她只想留一个纪念。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放手,那便好歹让自己留下一个可以永久怀念的东西,不要那些虚幻的回忆和想象,只需要一件实物,看得见摸得着,一件曾经长久地属于过他的实物。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荒谬而又疯狂的做法,仿佛这辈子就只疯狂过这一回,直到几分钟之后,心跳慢慢平复下来,她才又开始后悔。
强烈的后悔。
长这样大,她是第一次做出这种事。她竟然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偷取了别人的财物。
可是已经来不及。想要再还回去,已经来不及,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突然没了方才的勇气。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