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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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童面无表情地问:“金雪茜是自己来的,还是跟朋友一起的?”
“据说是跟朋友一起,但我到的时候,她朋友已经走了。”
于童斜睨着他问:“这话你信吗?”
金雪茜也是她从歌舞团挖来的歌手。
与另几位歌手不同,金雪茜才22岁,之前一直在歌舞团参加正式演出,从没在娱乐场所走过穴。
她连歌舞厅和卡拉OK都很少踏足,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到夜总会来?
十有八九还是跟着秦勉一起来的。
周春晖讪笑:“反正他俩最近在唱情歌,被记者拍到也不算是坏事。”
公司在前两个月给秦勉出了一张录音带,多数词曲都是他在日本进修时创作的。
只有三首男女对唱的情歌,是于童请港岛音乐人操刀的。
她让旗下的三名女歌手,每人与秦勉合唱了一首情歌。
不过,金雪茜的音色与秦勉最相合。
整张录音带里,其他歌曲都没什么水花,只有他俩合唱的那首情歌火了。
最近时常能在广播和音像店里听到他俩的小情歌,本地和外地的电视台也向他们发出了不少演出邀约。
已经有报纸开始用“金童玉女”指代二人。
周春晖觉得,既然已经是金童玉女了,被拍到牵手照也没什么,正好可以趁机炒作一下。
于童嗤笑:“大家喜欢的是他俩唱的情歌,不是他们这对情侣。与其炒作他俩的牵手照,不如趁着热度让他们再唱几首歌。秦勉刚跟小雪合作,就要炒绯闻,以后换了其他合作对象,是不是也要炒?”
人家金雪茜才22岁,走的还是玉女路线,凭什么要配合他炒绯闻?
“不是特意要炒的,”周春晖无辜道,“这不是正巧被记者拍到了嘛!”
于童沉着脸说:“他俩要是被拍到在公园散步,在马路上牵手,拍了也就拍了。但是,地点绝不能在夜总会!”
夜总会在普通人眼里,就是乌七八糟的娱乐场所,提起夜总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大款、暴发户和三陪小姐。
无论秦勉,还是年轻的金雪茜,都不适合出入这种场所。
“他俩的形象必须是正面的、积极健康的,一旦有了在夜总会消遣的黑历史,很多演出机会就与他俩无缘了。”
周春晖以前是酒水销售员,转行两年也只是做演出经纪人,于童考虑的这些,他还真没怎么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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