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十)秀兰的婚礼(第5/8 页)
看我们,我就知足了。现在不是更不方便了,春节过后就要生了,如今肯定是挺着个大肚子,想回来也不能够呀!我想好了,二闺女说什么也不能嫁到远地方去!”
说到这里刘振东站起身来,抄起身边大儿子的得全的酒杯倒满后递给明华,然后给自己的酒杯中添满酒,边倒酒边兴奋地说着,“这杯酒是明华的!我也是实实在在的,看着啊,我给自己也满上,别回头说我喝酒耍鸡贼,那可不是咱刘振东的风格!看着,几位您看好喽!”
说罢他转身向着明华说道,“明华,咱哥俩儿干一个,为了咱的闺女干一个!来!”说完他一扬脖儿干了杯中酒,然后瞪着两只大眼珠子盯着明华。明华心里说,“这是在我家,我给您敬酒,怎么您反过来逼我喝酒的道理?”然而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遇到像刘振东这种混人,这种眼珠子一瞪连亲爹都敢不认的又喝了酒的混人,明华只有认倒霉,明华说,“大哥,我没有酒量,和您比不了!我若干了这杯酒非吐了不可!”
刘振东闻言来了劲儿了,“什么话?!明华,这么着”,他操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肥肉送到明华嘴边儿,“你先吃了块肉,垫垫底儿,然后再喝酒,一扬脖儿就下去了!哪有像你这样挺大的老爷们儿,端着酒杯就跟喝药似的!”
得全拉拉明华的衣襟,朝他递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说,“你别跟他耗了,越耗我爸爸他越来劲!您不如一口干了算了!”人说“知儿莫过父!”但反过来说,“知父莫过儿!”这对于得全和爸爸刘振东而言才更合适。
得全妈曾经说过刘振东一句——“瞧你那德行,看见酒比看见爹妈还高兴!”大儿子刘得全又怎么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明华看看拗不过,于是先吞了那块肥肉,然后接着肉香端起酒杯,喝下半杯,另外半杯撒在了衣服上、脖子里,刘振东这才放过明华,哈哈笑着照顾起了自己。
(三十四)
这时二当家的谢明仲作为东家来给大家让茶敬酒。二大家的不会说什么,但是他“胆儿大不嫌寒颤”脸皮厚,敢说。虽是过了“知天命”年龄,但谢明仲腿脚还利索,牙齿还能咯嘣咯嘣吃炒熟的黄豆,他生性乐观,到了这样的年纪,他就更是不争不抢,因为与人无争所以少怒,“有吃有喝儿还争得是什么?!地震没被砸死,那就算命大了!”但侄女秀兰出嫁让他心里空落落的,有了秀兰这个家才像个家,没有了秀兰,这个家还成个家吗?虽然秀兰只是嫁到了不老屯,走路有十分八分钟就到了,但那毕竟是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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