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虚饰背后(第6/27 页)
想借此机会好好地打听一下。”
对方话说得言之有理,无懈可击。那须感觉到,此人极不简单。
“据中津屋的女招待说,您当时急着想赶回去。”
那须五内俱躁,急不可耐,但仍然不露声色地继续问下去。
“说实在的……当时我是自己开车来的,途中发现车灯有一个不亮,我想在天黑之前赶回来,就特别注意时间。”
“所以,您就劝栗山别找眼镜了,对吧!而当栗山忘了擦眼镜布,您却提醒他,让他拿走。眼镜都丢了,还要提醒他拿擦眼镜布,这里面有没有特殊的原因啊?”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即便是您,当同伴忘了东西,也会提醒的吧!像手绢、眼镜盒、擦眼镜布之类的小东西,是最容易遗忘的。”
“说的也是,不过,您和栗山在什么地方分手的?”
“在涩谷车站前面让他下车的,当时大约7点钟左右。”
“您问没问他要上哪里去啊?”
“他去哪我不感兴趣,也就没问他。”
“让栗山在涩谷下了车,您用什么来证明呢?”
“这种情况怎么能证明啊!正是下班的高峰时间,让栗山下去,车停时间也只有一二秒钟吧。”
“和栗山分手后,您又干什么去了?”
“什么也没干,直接回家了。”
“中途您就没有到别的地方去转转?”
“一盏车灯不亮。只好直接回家了。”
那须暗暗叫苦不迭,因为他意识到“一盏车灯不亮”,将会成为对方强调“不在现场”的借口,以干扰警方的调查。
矢吹和栗山是下午5点左右离开中津屋的,这一点已了解清楚。为了有足够的作案时间,无论如何也得在这个时候出发。可是,矢吹不仅用“一盏车灯不亮”来说明急着回家的原因,而且还巧妙地用来解释途中没有去别的地方,成了径直回家的理由。
由家庭成员作“不在现场”的证明,是没有说服力的,但在警方取证阶段,家人作证也是通用的。那须对面这位敌手,尽管用一盏车灯不亮使出了“一箭双雕”之计,但还是觉得他作案的嫌疑很大。
“您是几点到家的?”
“由于路上车辆多,记得到家好像已过8点了。”
“当然,车灯坏了,您立即去修了吗?”
“第二天就去修了。”
“那您还记得那家修理部的名字和地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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