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卖掉性命(第5/6 页)
的身体可以赚钱,便再也不可能束缚自己,仰仗父母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钱生活。
在持田安子的衣橱里,挂着几十件国外著名设计师设计的高价衣服,怎么也不是凭父母汇寄的生活费所能够消费的物品。父母对那些已成女儿遗物的高价服饰,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女儿出卖身体而得到的体面装饰。原想出卖身体的,结果却连性命都搭上了。
青柳仿佛觉得她是被“都市”吞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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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定是杀人事件,5日下午,在新宿警署设置搜查本部。
翌日下午,依据解剖结果,警方召开第一次搜査会议。
“凶手也许是事先盯上被害者,趁她独自一人在家时闯进去的。”
这是大多数刑警的意见。
“倘若是做皮肉生意的应召女郎,为什么不出钱买呢?根本用不着强暴后再杀害她!”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
“被害者不可能挂着自己是应召女郎的招牌吧。凶手也许不知道被害者是应召女郎。”
“尸体身上没有搏斗后留的痕迹。被害者即便被强暴,也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抵抗。对她来说,强暴,好歹只是被人骑。身体是卖淫的工具,她当然希望即便被人白骑一次,也不能让身体受到损伤。”
“这是怎么回事啊!就是卖淫,也要双方情愿。卖淫尽管是作贱女性的人格,但至少不是男人依靠暴力强制卖淫。女人也是在甘心情愿地出卖着自己的肉体。倘若男子无视女性的意志,依靠暴力强制女性出卖肉体,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女性也会殊死反抗。这样的反抗,不是与物品遭抢者的反抗属于同一类型吗?”
“将女人当做商品,我不管这是怎么一回事,即便是应召女郎,受到强暴也不一定就不反抗。”
“但是,尸体的身上几乎没有反抗的痕迹,凶手为什么偏偏将她杀了?”
“也有这样的可能性吧?”牛尾刑警发言道。
大家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他的身上。
“假设只是凶手认识被害者。不!凶手认识她,以为她不认识凶手。凶手早就在寻找机会袭击被害者。他终于找到机会,闯进房间满足自己的欲望时,被害者认出了凶手的脸,想起他的真实身份。凶手正因为认定被害者不认识自己,所以便惊慌失措。假设这时被害者喊出凶手的名字,说‘是你啊’,并扬言要报警。凶手本来就已经不知所措,倘若让被害者活着,他就会作为罪犯而遭到逮捕。而且这种下流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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