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来自音乐平台的电话(第3/4 页)
“那很抱歉,我并不打算卖掉版权。”李泽斩钉截铁的说道。
“这样啊,您如果不想出售版权,我们也可以采取合作分成模式。”宋倩又详细的给李泽介绍了一下他们给出的合作方案。
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帮助李泽包装和推广作品,
包括歌曲的编曲、制作,后续的发行推广等。
并多渠道、多方式的售卖歌曲版权,
最大程度的帮助李泽赚取版权费。
最终收益平台与李泽六四分成。
也就是说,酷喵起到了一个类似中介的作用,
帮助李泽去卖歌曲版权,去推广这两首歌,然后收取大半的版权费作为佣金。
这听起来似乎不错,毕竟专业人干专业事情。
但这种合作,歌曲的版权还是变向握在了酷猫平台手里。
最终能赚多少钱,怎么赚钱,也是人家说了算。
看似双赢,实则不然。
如果是很早以前的年代,歌曲制作难度大,发行渠道单一,
李泽一个门外汉,或许只能选择与平台合作。
可如今不一样了,互联网时代,全民自媒体时代,
那么多音乐平台,那么多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平台,自己有太多选择了。
干嘛要受制于人,还要将大部分版权费分出去。
得不偿失。
虽然自己目前唱功很一般,但有系统在,未来肯定也能解锁唱歌天赋。
到时候再花钱去找专业人编曲,录制完整作品,发布到各大音乐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上,绝对有机会火爆全网的。
钱也会自然而然的送上门来了。
就算到时候还是要跟各大音乐平台合作,
但歌曲有了一定知名度和流量时,再去谈判的筹码就完全不一样了。
自己也会站在更主动的一方,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所以现在绝对不是自己跟对方谈合作的最好时机。
自己需要钱,但也不急于这一时,
更何况除了直接卖掉版权,不然也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将歌曲变现的。
而且家里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老爸每个月发失业金,还有那笔遣散费,都会给自己带来一笔不菲收入。
总之,这件事宜缓不宜急。
“很高兴贵公司的认可和赏识,但我希望贵公司能够拿出一个更能打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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