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胜利(第2/5 页)
容,向来口才出众素以刁钻问题见称的她这时候却是脑袋一片空白,不知该作何反应。
方剑阳这时候恰到好处地打圆场,“我的当事人说得对,不管他拥有何等显赫身份,他都是国家公民。一个国家公民,拿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一个身为国家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个义务,是光明正大的,堂堂正正的。而不是某些人嘴里的‘有身份的人就不能维权’的理论是无比荒廖的。诸位,时间已差不多了,我们该进场了。就先失陪了。”方剑阳风度翩翩地走出记者的围堵,但内心却是暗自心惊,凌阳这份张口就来的机智应变,连他都自叹不如呀。
能把这些见血必咬到肉才会罢休的记者都驳得哑口无言的,凌阳怕是第一人了。
方剑阳口齿伶俐,加上人证物证齐全,酒店应诉律师不容抵赖,只好以凌阳的宠物狗体型庞大,并不属于宠物的范畴,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动物,酒店员工也是出于对别的客人的安全考虑,这才出此下策。虽然做法不妥,但也情有可原。
方剑阳就逮着对方律师这句话,又把莫愁大夸特夸一通,声称莫愁虽然长相凶恶,却从不伤及无辜,还拿出不少证据表明,莫愁非但不会伤害人,还是人类的好朋友,好帮手。并当堂呈交上莫愁曾经救过落水小孩子、收拾小偷、咱见不平等截报图片。
莫愁也确实救过不少人,方剑阳说的也都是事实,并还附上了好些打印图片以及新闻播报,这些都是在百度里搜出来再下载打印的,上头全是莫愁神勇救人的相片,以及被救者或围观者的感受心得,无不例外都被冠上“第一好狗”“乐于助人”“人类帮手”之类的名称。
等法官及陪审团们看得差不多了,方剑阳这才义正严辞地道:“事实证明,我当事人的宠物,非但是恶狗,还是人类的绝对好帮手。只要无为欺负他,攻击他,他绝不会伤害人。而事实也证明,莫愁是条惩恶扬善的好狗。请问,这样的见义勇为的狗,却被酒店员工无故打杀,这是何理?”
“当时,我的当事人进酒店会见一位客人,因酒店不许客人带宠物,所以我的当事人,可是特意把宠物交给酒店员工负责看管,甚至还给了五百元作为报酬。酒店员工收了这笔钱,就有对客人的宠物有看管保护的义务,而不是因别人一句话就随意打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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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方剑阳的嘴才也是相当得好,尽管年轻,但律师的专业形象也是相当上镜的。加上条理清晰,事故分明,有理有据,很快,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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