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第2/5 页)
万宁知县与一众胥吏获银八千两,都水监使者梁伯同三人获银也足万余两,蒲州刺史廖轩亭一人得银九千两,工部水部司更是占了大头,底下经手批文的低等官员千余两便可打发,水部司主官徐星一人得银万两,而据他所言,为了让他的上官沈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沈栋一人便得银两万两。
十五万两银子,光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便贪得半数,再加上克扣河工工钱,用料以劣充好,真正用在修筑河堤上的银款只有四万两不到,德盛商行的邱澄不仅与各级主官攀上了关系,所得亦丰。
一众官员胥吏下狱之后,行贿主犯邱澄对一切罪行供认不讳,但他交代并未见过沈栋,沈栋的赃款乃是由徐星进献,不仅徐星和邱澄指认沈栋,水部司和都水监的其他官员也将矛头指向了沈栋。
水部司员外郎何启祥与都水监另一使者夏进忠,举证沈栋在河堤修筑期间有渎职之嫌,并列出数条罪证,正好与徐星的指控吻合,在此等大案之前,整个工部以及水部司无人为沈栋说话,而其他涉案较轻之人,也或多或少将责任推在沈栋身上,唯一为沈栋鸣不平的戚明喆,在徐星与黄宇几人的攀咬之下被举家下狱。
沈栋自不会认这等脏罪,便是长安内外的百姓也替他请命喊冤,但随后,拱卫司在沈府之中搜出了开元钱庄的券契,契券用的是沈栋私印,署名乃沈栋表字“敏行”,更明明白白写着沈栋于景德二十五年九月十八存银两万两,而一年前的九月十八,正好是沈栋回长安述职之时。
开元钱庄在长安城名声不显,将钱存在那里可谓十分隐秘,而契券被发现之后,当时的钱庄账房韩煦清往大理寺作证,证明前一年九月的确是他亲自接待的沈栋,当日的钱庄伙计们也多有印象。
人证物证俱在,沈栋之罪无可辩驳,坊间替他喊冤之声也散了大半。
后来沈栋死于重刑,邱澄被夷三族,徐星、廖轩亭、梁伯同等贪赃巨大的主犯皆被判抄家灭门之刑,戚明喆一众低等官吏,也是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再偶有存疑之声,也湮灭在了长安城肃杀的血色之中。
那之后的许多年,因这两万两银子,沈栋的身后之名江河日下。
姜离心底一阵惊震,如今在查秦图南的案子,却查到了开元钱庄,还刚好是十三年前的证物,世上有这样的巧合吗?
陆承泽吩咐完拱卫司属下,忙不迭回身,“让姑娘久等了,快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