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咨询出的连结线(第4/5 页)
十四,上面是这样写的: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第二封来信:
——我是一个私营业主,今年五十七岁。几年前,我那读高二的独生女儿遭到同班的两个女流氓的私刑折磨,当时的恐惧感导致她后来双腿瘫痪了。我带她四处求医,但终未治愈。一天,趁看护人员不留神,她坐在轮椅上冲下陡坡自杀身亡了。失去女儿后,妻子终日痛不欲生,祖辈传下来的家业我也无心继续干下去了。因为我们一直把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视她为我们家的精神支柱。
为此,我对那两个害死我女儿的同班同学充满了仇恨。我女儿平白无故被她们夺去了正值青春年华的人生,而她们却在那儿得意地活着,想到这些,我常常彻夜无眠。给我出个主意吧!期待着你的回复。(埼玉县 I先生)
对来信的回复:
——我理解您此时此刻的心情。我想问问您,您在信中说她们对您女儿用了私刑,她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们又是怎么用刑的?还有,您女儿为什么在几年后又想到要自杀?真的是自杀吗?她的自杀和几年前那次私刑事件有因果关系吗?还有,那两个“得意地活着”的同学,她们现在在哪儿?
即使考虑进上述因素,您女儿的死和那两个同学有关,这是不容置疑的。说句您不爱听的话,憎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想,那两个同学与其说是在得意,不如说是已经忘了吧?随着岁月的流逝,说不定加害者会变呢!您要是和她们见了面,告诉她们您女儿死了,也许她们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的。
不错,对您这个做父亲的来说,她们再后悔也没有什么意义。但这是对死去的女儿的一种慰藉。现在,加害人的忏悔和谢罪对她是最好的供奉。
万一您发现那两个加害人毫无后悔之意,果真是在得意,到那时,请再给我来信。
马太福音第六章第十四、十五中有这样的话——“你们饶恕人的过错,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错。”“你们不饶恕人的过错,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错。”
像神教诲的那般仁慈,我们做不到。但是,我们可以忘记。如果把上面话中的“饶恕”一词改为“忘记”,我们就有可能做到了。
第三封来信;
——我是一个公司职员,今年二十四岁。两年前,我还在和一个男人同居,并有了一个三岁的女儿。后来,我对为所欲为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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