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战争与和平(第2/3 页)
没有活干。”
老人也没再拒绝,收下了木牌,默默提起自己的家当,站在了约翰身后。
看了一眼身后的零零散散的十几号人,约翰有些沉默,再次开口问道:
“还有没有擅长弓弩的?!或者在教堂读过一点书、会说点主意的……”
良久,回应他的只有沉默,也让他彻底失去耐心,遣散了这群填线宝宝。
自己这又不是炮灰集中营,哪怕会点才艺也行啊,表演点节目还能缓解一下士兵们的紧张心情。
毕竟,一个二百多斤的不列颠大力士都扛不住一颗弹丸,更别说这群填线宝宝了。
因为时间紧任务重,约翰不得不提前收录好信息,之后简单培训一下,这十几人就得正式分配到小队中历练。
“名字、家乡、特长,一个一个说。”约翰看着面前打扮各异的众人,一脸正色的表情:“给你们个建议,不要想着藏着不卖力,这里可不收废物,想拿钱还是得有点本事。”
然后,他就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类人群星闪耀时刻……
“爱丽丝·曼波,家乡在德古努尔斯,当过吟游诗人,擅长歌唱、传颂,也会一点骑射和侦查。”
“……不错的名字,但吟游诗人什么时候也会骑马射箭了?”看着面前有些瘦白的青年,约翰甚至怀疑他会不会被一阵风刮跑。
对此,爱丽丝有些不好意思,在约翰的强烈要求下方才开口:“我爱上了一位男爵的妻子,为了私奔才学的马,我……”
“行了,差一个侦察兵,去练习一下新式武器。”
“好的,长官~”
青年眨了下眼睛,在约翰呕出来前离开了这里,引得后面的人也是一阵膈应。
在这之后,他接收的这十几个人可以说是各有春秋,从杀人如麻到绝命毒师、从落魄酒鬼到亡命厨子,约翰对这些人是相当头疼,却又因为人手紧缺不肯放弃,只能先凑合着用。
在这之中,有两个人是约翰最感兴趣,也是最神秘的两人。
“沃克,家乡在德古王都,在教会当过传教士,擅长骑马、弓弩。”
“约翰,家乡在德古东境,擅长狩猎骑马,会使用弓弩。”
无论怎么看,充满贵族气质的沃克和身强力壮的老约翰都不像是普通士兵,全身上下就差把秘密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但他肯定这两人绝对有点本事,还是选择留下了二人,编入一线的火枪手,方便随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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