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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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那原告提出的所谓经济损失也是不存在的。”
原告十分激动,指着宋知痛斥:“你你,坏!!坏女人!坏!!”
法槌落下,审判长发言,“原告注意措辞。”
律师平复情绪,继续对宋知发难,“作为弱势群体,我方当事人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这份工作,被告单方面不续约,就等于斩断了我方当事人的经济来源,并且没有给予恰当理由,致使我方当事人蒙受经济损失。”
颇有些得理不饶人,这一刻弱势,残疾仿佛成了一枚令箭。
宋知轻笑一声,“我当然认可对方律师一直在强调其当事人是残疾人,弱势群体这个事实,正是因为如此,我方当事人当初才破格予以录用。”
“而在合同存续中,原告多次住院治疗,有证据的住院天数就达到了657天,无法胜任原先的工作。”宋知拿出一沓文件,这些复印件早已同步法官,作为补充证据提交。
她这么一提醒,庭长开始翻阅这些资料。
接着她镇定自若地继续:“我方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即便正常解约后,仍愿意补偿原告6个月的薪资2万元,已经是仁至义尽。”
对方律师心惊,完全不知道宋知是怎么弄到那些住院证明的,但仍做困兽犹斗,“即便是这样,我方当事人不是签完合同之后才变成残疾人的,被告一早就知道,还仍然签约,约满又单方面不续约,完全不尊重我方当事人!”
这话说得连审判长都听不下去了,他摇了摇头。
庭审进入到最后陈述,宋知面对审判长,目光坚毅做出了最后的答辩。
“感性上我非常同情原告,但作为一名律师,我要维护的是法律的公正。”
条分缕析,达地知根。
“人们总是认为弱者才是值得同情的,强者就应该被误会,被要求让步,被妥协,但这公平吗?一点都不。强者之所以强是因为他们有强的资本和实力,这不应成为对立的矛盾。”
“弱者如果利用自己的弱来颠倒黑白,歪曲事实,把弱变成为一种可以兑换财富的筹码时,贪婪就会毫不掩饰地吞噬人性。”
“而法律,则会保障每一名合法公民的合法利益。”
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原告不服,当庭破口大骂,言语细碎,“政府,男人死了,命苦!有钱!给我!一伙!付韦德!!”
大致能听出来是先骂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