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4/7 页)
“有什么事想告诉爸爸的吗?”
雅晴故作天真状地睁大眼睛摇摇头。
“不要掩饰了!”陆士达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我打赌,外面那个年轻人并没有把你当妹妹看!”
雅晴笑了,抬起头来,看着父亲。她忽然一本正经地、深思地说:
“爸,你知道这半年多以来,我认识了许多不同的人,过了和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她想起万皓然,“爸,如果我嫁给一个杀人犯的儿子,你会不会吓一大跳?”
陆士达盯着她。“是认真的问题吗?”
“是。”她点点头。
他沉思了一会儿。
“当杀人犯的儿子并没有罪,”他说,“有罪的只是杀人犯而已。如果那孩子是优秀而有前途的,自然可以嫁。”他凝视她,稍稍有些担心了。“你并不要外面那个年轻人吗?”他问,“你真要嫁一个杀人犯的儿子?”
“差一点。”她说,眼里掠过一丝成熟的忧郁。“那是个好男孩,爸,我想,我差一点爱上了他,或者可以说,几乎爱上了他。但是,他不要我。他爱自由更甚于爱任何女孩,那是个天生的孤独者,也是个奇怪的天才。”她眼里那丝忧郁很快地消失了,抬起头来,她微笑地看着陆士达,眼中重新流露出青春的光彩。“人,是为被爱而爱的,是为被需要而爱的。没有一个女人,会愿意自己成为一个男人的羁绊和累赘。爱是双方面的事,要彼此付出彼此吸收。我费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了解到一件事,崇拜、欣赏、同情……都不是爱情。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只是小说,爱情本身是自私的。要彼此占有,彼此倾慕,彼此关怀,彼此强烈地想结成一体。所以,古人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把爱情形容得最好。而秦观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是自我安慰的好词而已。如果每对相爱的人,都不在乎朝朝暮暮,人类就不需要婚姻了。”
陆士达怜惜地用手抚摸雅晴的头发,深刻地看着她的眼眉鼻子和嘴。他低语着:
“雅晴,你成熟了。”
“我付出过代价,”她看着父亲,“我曾经痛苦过一阵子,认为自己简直是被遗弃了。”她想起万皓然,把吉他潇洒地往背上一甩,头也不回地走往他的“未来”。
“为了那个杀人犯的儿子?”
“是的。但是,后来我想通了。那男孩面前有一长串的挑战,这些挑战才是他的爱人。事实上,他欣赏我,喜欢我,离开我对他可能是痛苦的,这痛苦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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