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1章 尼特罗条约(第2/3 页)
云,可能也只是三等人才。
所以有一些人才不想在天翼帝国这种众多人才精英竞争给自己徒增更大的压力,就选择另外4个国家,至少在这4个国家的竞争不会那么激烈,可能自己也能混到一个不错的职位。
这也就是有些人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尼特罗条约有着许多对阿瓦隆帝国不平等的条约,却有对太阳系同盟尤其是天翼帝国十分有利的条约。
尼特罗条约的第一条:太阳系国家占领的阿瓦隆帝国星球,承认战败划给了太阳系的国家。
第二条:作为战败一方的阿瓦隆帝国,必须赔偿给胜利方的太阳系国家赔偿款。
第三条:划给太阳系国家星球,所需要的战后重建费用必须有一半由阿瓦隆帝国出资。
第四条:阿瓦隆帝国以后和太阳系各国贸易做生意都必须用天翼帝国币来结算。
第五条:阿瓦隆帝国各地若是建造星门,其拥有和管理权都属于天翼帝国,以及星门的守军由天翼帝国来安排。
第六条:阿瓦隆帝国所拥有的领域,除了行政星之外,不管是恒星还是其他的星球或者卫星,天翼帝国拥有优先开发权,以及承认天翼帝国合法拥有。
第七条:阿瓦隆帝国每一年的GDP,至少要抽出5%作为天翼帝国的年贡。
第八条:阿瓦隆帝国每一年的GDP必须至少抽出3%,给予天翼帝国军作为费用。
第九条:阿瓦隆帝国的国防GDP,非战时不得超过1.5%,战时不得超过5%。
第十条:阿瓦隆帝国任何出口给太阳系的任何一个国家产品,必须交出产品税给予该国,产品税是按照该产品的价格的10%。
第十一条:太阳系各国出口给阿瓦隆帝国的任何产品,阿瓦隆帝国不得有任何的关税贸易税等等,必须将所有的产品进行免税。
第十二条:阿瓦隆帝国出口给任何太阳系的国家产品,还得遵守该国的任何的贸易条约,以及该国对阿瓦隆帝国开出的任何的条件。
第十三条:阿瓦隆帝国任何的太空船进入太阳系的任何国家领域都必须交过路费,相反,太阳系的任何国家进入阿瓦隆帝国,无需给予任何的过路费。
第十四条:太阳系各国的商船进入阿瓦隆帝国领域,不管该商船是否有聘请佣兵团,阿瓦隆帝国都必须派部队进行护卫。
第十五条:阿瓦隆帝国的商船,进入太阳系各国的领域,不得有该国或其他外星国家的佣兵团,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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