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第2/3 页)
他需要查找到之前只是匆匆一瞥所见到的那张照片才行。
如果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今天他恐怕是别想完成这项工作了,好在搜一今天依旧风平浪静,并没有收到任何报警电话。
有这个大前提在,今天负责值班的高木涉才有空来帮前辈一起翻查资料。
如果萩原研二的记忆没有出错,这套房子真的就是当年的案发现场推翻改建的话,那他今天见到的那栋一户建的房主信息,就很值得推敲一番了。
这次搜一整理出来的还在追诉期的案子,都有抽调记录。
只不过数量着实有些多,萩原研二和高木涉还是废了一番功夫才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都翻找出来。
刚打开卷宗,甚至不需要去找那张照片。
萩原研二就确定了他的记忆并没有出错。
米花町五丁目七十二号。
卷宗上登记的案发地址和他今天去的地方一模一样。
老案子的缺点就是这样,当年完全没有信息联网,即使案发现场的土地所有权是在松本次郎名下的,按照规定,如果嫌疑犯出售这片土地,土地管理局需要立刻联系警方才对,可在今天萩原研二去看房的时候,他明确地记得中介报的价格是包括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费用在内。
出让权,并不是租赁权。
如果只是租赁,那姑且还能解释为嫌疑犯早就在事发前签了长期合同将租赁权转移给中介方。
但出让权,那至少说明,只要去土地管理局检查备案,确定这片土地的所有权是否还在松本次郎名下,就可以借着买房这件事顺藤摸瓜地找到犯罪嫌疑人。
萩原研二会注意到房屋的不正常,除了那个窗户视角所见的景色外,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这间屋子包括了土地出让费的情况下总价依旧非常低廉。
尽管这个低廉依旧超过了他的总预算,如果想要拿下他恐怕得签订最长周期的三十五年贷款合同。
但对于这么大面积的土地和建筑时间还不长,几乎毫无居住痕迹的房屋本体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划算的价格。
过于异常的低价房屋,在米花町是个不成文的规矩。
就像他们租住的公寓一样。
这种屋子多半和各种案件扯上了关系。
通常中介会非常直白地告知这里曾经发生过凶杀案,由客户自行考虑是否租住或购买。
可今天这个中介他只是非常隐晦地说这个屋子一定很适合警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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