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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证明我是个有趣的、性感的女人,证明我的性本能是绝对健康的。我很确信这个人就是泰。
可是,我不想觉得自己出轨了。本应该最快办好的离婚手续也还拖拖拉拉;两周时间就可以拿到护照,但那时还不一定能拿出拟定好的离婚协议让汤姆签字。(我们结婚时,汤姆坚持把“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写进我们的婚礼誓词,当时我觉得很恐怖,非常讨厌这句话。但也许他是对的。)
我还是需要先做点老套的事。
现在,我并不打算谋杀汤姆。如果我很快就会去见上帝,我不想让汤姆抢在前面。而且杀他的强烈欲望已经变成了摇摇欲坠的忧伤。每个清晨醒来时震惊于为何汤姆不在身边,然后一遍遍想起他为什么不在。刹那间,我发现自己一面诅咒着他,一面却想拿起手机给他打电话,向他倾诉我的丈夫对我的伤害有多深;就好像有两个版本的他:一个是骗子汤姆,刚刚刺痛我的心;另一个是真正的汤姆,他会谴责骗子汤姆,让一切都好起来。
忧郁心情之下掩藏着某种莫名的紧迫感,内心更深处——我知道这听起来挺奇怪——有一缕希望之光穿过黑暗指引着我。我将要死去,这非常不幸,可是,也许很快就能再见到母亲了,这是我一生都在等待的时刻。
而且,可能汤姆刚告诉我他是同性恋时,我就会因悲痛而遭遇车祸,也就活不到现在了。虽然很不情愿承认,但癌症晚期的确带给我一件临别礼物:一小段允许我改变人生故事的时间。
我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酒红色的针织连衣裙,穿起高跟皮靴(这还是去年洁西劝我买的)。然后摘了婚戒,三天前就该摘掉。捏着婚戒在抽水马桶上方晃悠着,想鼓起勇气扔了它——想象金属撞击白色陶瓷的清脆声,伴着哗哗的水流,戒指就和我拜拜了。
这戒指还是汤姆帮我选的。我事先没有看到,直到婚礼仪式时他将戒指戴在我手上。“你真的喜欢它吗?”他急切地问我,那时神父刚刚宣布我们正式成为夫妻。
“喜欢。”我小声耳语道,一面用手指轻轻摸着这光滑的纯金戒指。它不薄也不厚,不像母亲传承给我的订婚戒指那么漂亮,这枚婚戒很朴素,一点也不华丽。
当时我还想,它简直就是汤姆与我的爱情:简单,轻松。
现在我才明白,我俩之间的爱情绝非易事,就像生活中其他的部分。我停下晃动的手指,把婚戒丢进了化妆包。
一小时后,我到达汤姆的办公室。“丽比!好久不见!”艾利克斯在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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