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画皮(第1/5 页)
齐辉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就是要证明自己比慕景宸强。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的机会,他怎么可能不让林可馨看到?
齐辉不甘心。
对,不甘心。
他并不惧怕死亡。
死亡对于齐辉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
但,他要让林可馨亲眼看着他死。
那样,齐辉这辈子,才没有缺憾。
为了圆满,齐辉背叛了信仰,背叛了老板。
他没有制造恐怖爆炸,没有打死何灵和乔俊。
林可馨不露面,他做什么,都没有意义。
他要给自己留下一线生机,哪怕苟延残喘,齐辉也要再见林可馨一面。
跟了老板和慕天佑那么多年,齐辉很清楚任务失败他将面临什么?
现在,不光是警方和慕景宸的人在找他。老板和慕天佑,大概也在找他吧?
他已经成了真正的丧家之犬。
大约所有的人都以为他齐辉只剩下死路一条了,只有他自己最明白,什么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那天,小腿中枪之后,齐辉没有去医院包扎。
他甚至连子弹都没取出来,直接用匕首将小腿上的那一部分肉,全部剜掉了。
同时,他又用滚油,烫花了自己的脸。
很幸运,在中东的魔鬼式训练,让他不但能承受非人的疼痛,还懂一些最基本的医护知识。
他没有被活活疼死,这种令人无法想象的残忍做法,为齐辉换来了一线生机。
这半个月来,江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全都贴满了齐辉的通缉令。
通缉令上面有他的照片,很清晰。
通缉令上还专门注明,齐辉左腿小腿中了枪伤,号召民众进行举报。
别小看民众的力量。
齐辉一直觉得,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最强悍的老百姓,他们可以把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
枪伤这个东西实在太有特征性,正常人谁也不会受到枪伤。
但,被野狗袭击,甚至撕掉小腿上几乎一大半肉的残废乞丐,满大街都是。
而他齐辉,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乞丐。
果然,他被救了,安安稳稳在垃圾回收站住了半个月,没有任何人怀疑他。
讽刺的是,垃圾回收站至少贴了十张齐辉的通缉令。
有一张,还被老人撕下来当废纸,给岂会缠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