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第2/4 页)
年了的“前辈”。
那三个人是非常典型的贫民窟居民。
懒惰、贪婪、欺软怕硬。
很长一段时间把本该属于他们的活全部扔给两个新来的员工。
对此情况店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来说只要酒馆当天的生意没有受影响就行,至于员工间是怎么相处的他才懒得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在这样的默许下那几个“前辈”愈发嚣张。
米洛德当时刚从学校退学,正是最暴躁的时候,几乎一言不合就会和那群人扭打起来,慢慢的他们就不敢再来招惹他。
而完全不敢反抗的科顿,就成了最底层的存在。
干最多的活拿最少的工资,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在那段时间都差的要命,但为了这份可以有稳定收入的工作,他还是咬牙坚持了下去。
他的容忍并没有换的一刻的喘息,只会让那群人越发的变本加厉,以至于偷了酒馆的钱后污蔑是他。
涉及到酒馆利益,老板终于出手了,要求科顿必须在一周之内将钱还清,不然肯定会把他送到监狱。
当时的科顿已经绝望了,那可是五万新币,他从工作到现在都没有赚那么多。
人生至暗时刻,他甚至想过一死了之,最后是米洛德救了他。
少年面色冷淡的指出了真正偷钱的那几个人,并在他们矢口否认时拿出了证据。
——收银台的录像。
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个,甚至连店长都不知道这件事。
最后理所应当的,那几个人都被赶走了。
米洛德告诉店长不需要在招人了,他们两干着和以前一样的活,工资却整整翻了一翻。
自那以后少年就成了他心中最敬佩的人,这也是他现在如此关心米洛德的原因。
“我当时不是为了帮你。”
米洛德有些不自在的避开了科顿亮闪闪的视线,捂着自己的胃,声音低沉的说。
他当时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把那几个拿着工资不干活的人赶走然后自己拿三倍,根本没有在意过被他们欺负的另一个同事。
他注意到那群人在仓库拿酒时总是会给自己偷偷装点,还会偷吃客人点的羊排,手脚非常不干净,明显是小偷小摸惯了的人。
但仅凭这点,酒馆老板是绝对不会开除他们的。
因为贫民窟里遍地都是这样的人,开除一个招来的依旧贼性不改,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再这种事上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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