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人间...炼狱?(第2/3 页)
罪......
“很太平,就算是罪犯,只要不是犯下无可饶恕的罪过,也会保留下最基本的人权,不会限制其自由。”
当然,也仅限于下城区的自由,但就单这方面而言,确实足够人性化了。
就算是被统称为罪恶之城的下城区,除了新闻每天播出的,工人讨薪、不良老板对着劳动法叫嚣、小偷小摸、外遇抓奸、贪污受贿、黑帮火拼......的一些小意外,秩序还算得上是良好。
而这些事情大多会被拍成纪录片,供中上层的人取乐。
却不知道,这是统治者们统治的手段,看到别人的苦,才会自足,知足才能常乐。
统治者们宣扬,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传承万年的优良传统精神。
却永远不会发现,统治者之所以是统治者的真相。
吃得苦中苦,伺候人上人,只要你能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吃苦是成为不了人上人的,吃‘人’才行。
不是说这些事,在被众人视为最顶尖,人人都想要爬上去的上城区,就不会发生了,相反,越高的地方,尸骸堆垒得就越高。
只是不会再被报道出来了,也做得更隐晦了,不会有人再知道,自然就是一片和谐、欣欣向荣的景象了。
“那一定是天堂吧。”霄夜千寻露出向往的目光。
白清歌只是轻笑一声,答道:“哪有什么天堂,这里啊,是人间。”
“那也得是人间仙境。”霄夜千寻感叹道。
“人间仙境啊......”白清歌抬头,纵然周围霓虹灯闪烁,不见一丝黑暗,那天空却怎么也看不清。
在她眼里,那雍容华贵的外表之下,内里也藏着不少的污垢、恶臭。
而在千寻的眼里,却是人间仙境,比之这里,确实也算得上是人间仙境了。
“那么这个故事,跟喜欢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只看到了一个苦逼,苦哈哈的坑自己。
都说不怕有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自己这算什么?
反正我肯定不是那个队友,某人嘴硬想道。
“就是因为经历了这样的事,仁喜欢上了露。”霄夜千寻目光紧紧的盯着白清歌,想从白清歌的眼中看到什么。
仁在故事中指代千寻,而露,自然就是某个嘴硬人了。
白清歌虽然用余光看到了紧张的千寻,但是现却一直没有对视过去。
看似平静的外表下,心里已经慌得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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